早上八点,她被闹钟吵醒。傅挽赖了会儿床,这才慢吞吞地起床换了一条长袖连衣裙,披了件卡其色风衣。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眼底透出淡青色的阴影,脸上冒了几颗痘痘。
傅挽去洗了脸,镜子里的人照样憔悴。
她翻遍了行李箱,总算是翻出来一瓶没过期的粉底液,调了化妆水薄涂上去,这才沾了点口红涂上。
想到等会是要去约会,傅挽勉强又翻了翻,翻出卷发棒将没有层次的软塌黑发卷蓬松了,又在连衣裙领口装饰了条小丝巾,总算是站起来不像是个厌世苍白的流浪艺术家了。
嗯,有点气色了。
像是个活人。
她换上鞋子出门,走到楼下时,谭承之果然坐在民宿院子里的小桌子上。
上面放着打包好的早餐,他对着傅挽招了招手,一边给她将早餐从保温盒里拿了出来,打开了盖子。
傅挽看了眼他,“你吃过了”
“嗯。”对方将打开好了盖子的饭盒放在她面前,这才收回手,目光又落在桌上打开的笔记本上。
傅挽慢吞吞地吃着味道很不错的早餐,一边看了他一眼。他应该是在处理什么工作上的事情,斯文俊秀的眉毛微微皱起,目光专注,打字的手指修长且骨节分明,在这样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干净利落的美。
“你今天找我做什么”傅挽看向他。
后者从电脑上分过神看了她一眼,“带你去见一个人。”
傅挽点了点头,继续吃饭。
等她吃好了饭,对方也处理得差不多了。谭承之合上电脑,将电脑放进电脑包,交给秘书,“等你你不用跟我一起过去。”c0
秘书哀怨地看了谭承之一眼。
不愧是一边谈几个亿的项目一边在电脑上追更一胎十宝总裁爹地很宠小娇妻的男人。
现在看到了一胎十宝的作者,直接连工作都不处理了,肯定是要带着人去风花雪月。作为一个总裁,难道谭总是真的想要把小说内容亲身践行吗
想到书名,秘书再次虎躯一震。
不是吧不是吧。
但是傅挽和谭承之已经走远了,两人上了车,一路朝着市中而去。傅挽昨晚没睡好,虽然看不到梦里的那个人是谁,此时还是忍不住看向谭承之。
“你记起了之前的所有记忆,但是”傅挽顿了顿,“我之前是不会这样穿梭在各个世界的,在此之前,我一直都待在另一个世界,你的记忆里,有和我一样的经历吗”
对方似乎没想到傅挽忽然说起这个。
他沉默了一会,微微拧眉,“所以,你才会一直觉得自己是傅挽,并不是这个世界里的角色”
“这倒不是。”傅挽皱了皱眉,每个世界里的角色都会影响她,甚至在很多地方能和她很相似,反倒像是相辅相成似的。
每个穿书小说里,原主都会是和穿书者性格品性有极大的差距,从而才有故事性。
所以,她的情况很明显不大正常。
“因为的认知里,我就是那个傅挽啊。”
谭承之坐在她身侧,这时候伸出手,迟疑了片刻,只将手放在她的肩头,微微拍了拍。
“我隐约记起来了一点。”对方的语气很温和,带着股子说不出来的沉稳熨帖,“我记得我认识你很多年,但是我想不起来其中具体的细节。”
傅挽微微偏头看他,“我也想不起来了。”
时渺的长相是很清淡的,符合早期文艺作家喜欢描写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