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桃夭千仞孤独惯了,平时少言寡语。自从遇到苏任平,也不知怎的,需要说话解释的地方就多了很多,只可怜积苏平时缺乏言语交谈的“训练”,话说多了,仍是会卡壳。
寒风萧萧,苏任平将斗篷又裹得更紧了一些,却并不催促,只默默往前走着,等积苏自己理顺了再说。
过了片刻,积苏才轻轻说道“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但是后来后来我父母执行任务失败族人向来认为天赋遗传,运气也会遗传所以,所以认定我绝不可能成为出色的杀手,所以后来后来他们都不准自己的孩子和我在一处,生怕我父母失败的厄运影响到他们的孩子”
家长们不许孩子跟差生玩儿的信条,在杀手培养体系里也不例外。苏任平摇摇头,无声叹口气。
积苏断断续续地往下说去“那段日子很难过。那时,只有凌雨和凌霜兄妹两个背着大人们,始终偷偷和我玩儿。所以,我们三个,一直都是极好极好的朋友”
当所有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独独逆流留下来陪着你的人,一定是你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积苏又是个极重情义的人,因为凌雨凌霜兄妹在他心中的地位,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了。
然而,这样温暖的时光总是过得极快。先是凌雨被挑中做了宫廷卫士,离开了森林;而后凌霜也开始频频外出接任务,越来越忙碌。虽然凌霜仍旧会抽了时间去看积苏,但是积苏却觉得自己与这兄妹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一起时能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少,于是,他便有意无意地躲着凌霜,交情便慢慢淡了下来。
最起码,积苏单方面的以为他和凌霜的交情是淡了的。
至于凌雨,自打做了宫廷卫士他基本便再没回过迷思森林。对于桃夭千仞或林深一族这样的部族来说,给埃比泽姆的贵人们做卫士或保镖算是最好的出路了,他们本是连常民都不算,可一旦被挑选成为卫士保镖,则可以直接获得户人身份,有的运气好的,还能从雇主那里直接获得房子,定居城中。
凌雨是直接进了王宫,给国王做护卫,自然得到的待遇也是极好的。他被选中的当年就在米亚城分得了一处居所,凌雨便带了父母住在城里,基本上是彻底与迷思森林告了别。
本来凌雨给妹妹也留了房间,但凌霜却是说什么也不肯离开迷思森林。
“是因为你吗”听到这里,苏任平想也没想,张嘴便问了出来。在他看来,这个理由是顺理成章的,也应该是唯一的理由。
即使走路也身子板正宛如芝兰玉树般的积苏,竟毫无形象地扭了扭身子,仿佛有些不安似的,结巴道“不不是跟跟我没,没什么关系嗯,是因为她养的那条老狗”
“哦”苏任平刻意拉了长声,好像终于了然了一切。
积苏看他一眼,复又转开目光,只低头看着脚底下的路,道“那是我们在林子里捡到的一只狗,从小养大的”
“你们”苏任平此时分外的耳聪目明。
“嗯是凌霜和我,我们在迷思森林里玩儿的时候,看见了一只小狗,不知道是被遗弃的还是说丢失后无意走进森林的我们看那小狗可爱,就带回去养着了。一直以来都养在凌霜家里”
若是无人豢养,误入迷思森林的宠物狗,多半只能成为其他野兽的腹中餐。
积苏又偷偷瞥了苏任平一眼,见他没有再追问的意思,方松了口气似的,继续说道“那条狗是我们小时候就养着的,到后来凌雨到了王宫任职的时候,这条狗已经老了,一身病,每天很少动弹,不愿出门。而且,老狗极其抗拒走出森林。”
“大约,它小的时候在森林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