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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伤风病发命垂危(1/3)
    防盗。正文见作者有话说。五点左右修改正文。

    东林党争

    当顾宪成等人在东林书院讲学议政,逐渐聚合成一个政治集团“东林党”的时候,另一批官僚,也逐渐形成按籍贯划分的几个“党”,它们是山东人的齐党,湖北人的楚党,安徽宣城人的宣党,江苏昆山人的昆党,而以浙江人的浙党声势较大。浙党首领沈一贯、方从哲先后出任过内阁首辅。他们在当权期间,依附皇室、勋戚,交结宦官,不断排斥官员;齐、楚、浙、宣、昆等党的重要人物都官居要职。他们为牢固地保持自己的权位,以攻击东林党为首务,东林党人则一再抓住对方的弊端加以参劾,于是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明末党争。

    东林党与对立各派之争,围绕着是否拥立朱常洛神宗长子为皇太子这条主线,在“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三案中激烈争斗,其间,双方都利用京察制度作为打击对方的手段。

    争国本

    国本之争

    明末党争始于所谓“争国本”。“国本”,指皇帝的继承人。国本之争,是围绕于朱常洛为皇帝继承人的问题而展开的。

    明神宗的皇后多年不育,皇长子朱常洛后来的光宗是妃子王氏生的。1586年万历十四年,朱常洛五岁时,神宗的宠妃郑氏生下皇三子朱常洵。按照封建礼制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应当立朱常洛为太子。但是神宗宠爱郑氏,不仅封她为贵妃常洛的生母王氏未封贵妃,还想立朱常洵为太子。内阁大学士王锡爵、沈一贯、方从哲等虽然也主张依制立长,但他们怕触犯皇帝,有时态度暧昧。许多朝臣包括后来属于东林党的一派人,一则认为应该依制立储,二则深恐郑氏家族窃权,纷纷上书,坚决要求尽早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立长是名正言顺,神宗不好公然违反“祖制”,所以立太子的事拖了几年也定不下来。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正月,神宗下诏将长子朱常洛和另外两个儿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时封王,而不明确皇位继承人,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为太子的机会。包括顾宪成、顾允成兄弟在内的许多廷臣,上奏阻止这一诏令的颁发。神宗迫于公议,于二月间收回了三王并封之命。

    不仅许多朝臣,就连神宗的母亲慈圣皇太后也坚持立长,因此到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神宗只得册立年届二十的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神宗同时封朱常洵为福王,但又不让他到封地洛阳去,还以授给福王的土地不足四万顷为借口,继续将福王留在宫中。当时东林党人叶向高为内阁大学士,上疏坚决反对。在叶向高等人一再敦促下,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三月,万历帝让福王赴洛阳,授给他的庄田也削减了一半。这就是“福王就国之争”。

    福王朱常洵到封地之后,郑氏集团仍谋夺取皇位继承权,一再策划谋害太子朱常洛,因而发生了明末著名的宫廷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

    梃击

    梃击案

    梃击案发生于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一天,有个男子手持枣木棍,从东华门直奔内廷,闯入皇太子常洛居住的慈庆宫,打伤了守门的侍从,一直闯到前殿檐下才被抓住。神宗下令审讯。负责审问的浙党官吏,说这个名叫张差的男子是个疯颠病人,企图糊涂结案,而内阁首辅、浙党首领方从哲也不提出深究。东林党人、刑部主事王之寀通过单独提审和与刑部许多官员共同审讯,迫使张差供出是名叫庞保和刘成的两个太监,“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指太子,有吃有穿”。这两个太监是郑贵妃宫内的。朝中的东林党人和不少官员据此推断,这是出于郑贵妃及其兄郑国泰的阴谋,于是坚决要求彻底追究。神宗只得亲自出面,在慈宁宫召见群臣,下令立即将张差斩首,又把郑贵妃宫内参与此事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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