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到晚上,为了让孩子有个正常的作息时间,程千寻是白天起来,晚上睡,随着很多曾经队友的到来,大都愿意留在这里工作,这个夜店简直就是藏龙卧虎之地了,斯内德和她基本上就收收房租过日子。
要攻克语言关,谈何容易,她艰难地念了几个荷兰语单词,真是前背后忘记。算了,反正斯内德也会说英语,她拿起旁边的一叠纸,那是队友们为她整理的一千句英语日常用语,说只要全部说顺了,就基本生活用语没问题了。
这个字不会念,她翻开了英语字典查国际音标,照着音标拼读着。
门口出现了一个人,将这个单词说了一遍。
她抬起头,是戈登。
“好好学。”戈登的汉语水平在短短一年内突飞猛进,她连英语都说不溜,但这些队友都会说汉语了。
戈登走过来坐下,他已经不当特种兵了,趁着腿伤就退役了,在这里干得也算是顺手。
“烦死了”她懊恼地抓头发。
“但你必须学会,斯内德不会说汉语的话。。你永远和他肢体交流”戈登汉语词汇有时需要想一想才能出来,而鲁道夫这个怪胎,已经说得非常溜了,再下去都可以去当翻译去。
“他不是会说了吗”程千寻扶着额头,异常苦恼“是不是爬阶梯时,我的脑子坏掉了,以前还能说几个英语单词,现在简直象个白痴。”
“慢慢来,坚持到底。”戈登对此还进行鼓励“要知道这里多美女,懂英语,至少知道,斯内德是聊天还是。”
“说荷兰语还不是一样的,他还懂一点德文。”她真不想再学了,以她的脑子,光着脚也赶不上。
“什么德文”一个高大异常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是雷格尔。雷格尔健美中心搞得很不错,现在还外带形象设计、出租“工作”服装。
“没和你小女朋友出去”她都快累死了,学语言真累。
在鬼屋里,哈罗德曾经让雷格尔照顾他九年级的女儿,暑假时,哈罗德带着全家过来玩,双方一下都看对眼了。这个十六岁的小姑娘长得还真高,和雷格尔挺相配的。现在已经转到这里来读书,雷格尔经常和她在一起,为了保护这个小美女,雷格尔当了全职司机、每天包接送。看来到了十八岁高中毕业时时,可以结婚了,结婚完再继续读大学。
谁叫哈罗德十八岁就当爹了,结果只比这个女婿大八岁。但这问题早就不是问题了,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可以当做问题来烦自己的
“看书。”雷格尔有点苦恼了“她想考警校。”当了警察就没那么多时间了。
“她爹就是国际刑警,这有什么。”程千寻坏笑了起来“让她和她爹一样,十八岁就有孩子,不就行了。”
“好”雷格尔立即同意。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鲁道夫呢好几天没看到他了。”
“找女人了。”戈登站了起来回答“很美,到我这,这里的。”
这里的不是说夜店姑娘,而是当地人。在世界平均海拔最高的地方,男平均身高一米八三,而女人是一米七一,马路上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女人比比皆是。而戈登比划的地方判断,这个女人是一米七八左右。
她苦笑起来,鲁道夫如果开启泡妞模式,那么没几个女人能够拒绝的。一个会多国语言,会打架,脑子极好的男人,哪怕不是间谍,也是相当具有魅力的。鲁道夫大约就是来这里证明,人格力量比外表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