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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章(3/4)
 “良禽择木而栖。”她睇着孟泽,“我的男朋友英俊多金,我随便混了个文凭,出来找不到工作,就什么都不干,全凭他养着。”

    孟泽的脸都黑了。

    李明澜还觉得不过瘾似的,倾身向前“瞧瞧我这吹弹可破的肌肤,都是我男朋友的金钱堆起来的。”

    才怪。

    她累得很,靠的是母亲遗传给她的天生丽质,而这先天条件就是能用来吹牛的。

    既然她把脸送过来,孟泽也不放过,抬手一捏,揪起她的脸颊。

    “哎哟。”她叫一声,“孟泽,我疼,你个混蛋”

    他也倾前来,手上松了松,但也不放手“李明澜,你浑身铜臭味。”

    “哼。”不是只有她天生丽质,孟泽的脸也没有瑕疵,她也扯起他的脸皮,“我就要男人养我一辈子。”

    快餐店的服务员经过,就见这一男一女,互相揉捏对方的脸颊。

    一个面无表情。

    一个龇牙咧嘴。

    两人都不甘示弱。

    非礼勿视,服务员收起隔壁桌的餐盘,再用抹布擦一擦桌子,他一转身。

    这一男一女还在互相较劲。

    服务员只当没看见,目不斜视,走了。

    是李明澜先忍不住,她脸上的肉比孟泽的多,红得也比他的快“你好放手了。”

    “你放,我就放。”他冷冰冰的。

    “一、二”她松了松。

    他跟着松。

    她喊“三”

    孟泽松手。

    她松了不到一秒,又狠狠扯起,使劲一揪,之后她迅速向后靠,不让他捏到。

    孟泽被揪起得红,来得慢,去的却快。

    反倒是李明澜,天生红润的脸颊,半边像是涂了厚厚一层胭脂,半天消不掉。

    她捂住脸,揉了揉。

    这男人光长年纪,不长性格,真是气死她了。

    “我要走了。”李明澜站起来,我多少年不来这种快餐店了,我去的都是高级餐厅,到了纪念日,我男朋友还给我包场。”

    “李明澜。”孟泽猛然双手按住桌板,手背的青筋乍然凸起,“你这个爱慕虚荣的女人。”

    “哦,我们用餐结束还会跳一曲华尔兹,我要去和我男朋友约会了。”她侧身,从旁边溜走,到了门边,她回头。

    孟泽没有追上来,他仍然抓着桌板,用的力气相当大,桌板摇晃起来。

    李明澜跑了,气死他最好。

    *

    孟泽没有追上去。

    他不能,否则下一秒,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

    他可能会掀桌。

    他可能会拉她出去,拖她回家。

    她当然要反抗,但她的丁点力气起不了作用,她还是会回到他家。

    他们在那里留下过什么回忆,终究也会再制造什么新的回忆。

    她大发脾气,但她应该不会哭,他没有见过李明澜掉眼泪。

    她会闹,逼他养她一辈子。

    她也会吵,吵着去见其他英俊多金的男人。

    他关上门,任由她大吵大闹,她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她。

    她又会软下调子,似求饶似撒娇“孟泽,孟泽。”

    一幕一幕场景在他脑海里滚过,如果他没有吃药,也许画面就成真。

    他按时服药了,于是也就没有他和李明澜的拥抱。

    只余他一人留在这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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