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金丹修士的血肉可比筑基修士香多了,可惜她是一把有节操有底线的魔剑,就算嘴馋也不能谁家的饭都吃。
然而李歧的心头血也好,凌霄真人的血肉也罢,对于胃口奇大、嘴巴奇刁的她而言都只是寡淡无味的稀米汤,连清粥小菜都算不上,就好像头顶洒下的月华,固然是能管饱,但是一点都不顶饿。
洛宓很清楚,情况对她和小魔尊几乎是一边倒的不利,可就算如此,她也不可能大发神威一下子就把敌人揍扁。
不是她不愿,而是她不能。
洛宓是仙器,她需要的是仙气,当年攒了几个纪元的仙气在恶龙相斗时消耗一空,后来有了羽渊这个大血包就再也没存过,导致现在捉襟见肘的窘困,可惜这正是凡间万万寻不到的东西。
洛宓是武器,她的威力必须经由使用者之手来展现,不然她也不会在碰到魔尊前被困在洛水河底几个纪元。
缺失了这两样,她就是一柄被存封在库房的无主之刃,纵然无损锋芒,但也没什么威胁。
兵器是不可能自己使用自己的,洛宓当年能在仙魔两界偷鸡摸狗,说白了背后也是魔尊在默默纵容,正是他通过契约源源不断的仙力,才成就了让人一听名字就头大的洛老魔。
然而,纵容她的魔尊回到了修为低微的年少时代,不仅如此,她还要帮着小魔尊跟自己的亲爹干架。
真是刺激。
李歧不通剑术,修为仅到筑基,能伤凌霄真人不过是仗着神兵之利,但想要因此攻防互换,就未免太过异想天开了。
好在,他一开始的打算就不是这个。
被刺穿了手掌的凌霄真人被洛宓一阻,下意识的便又振了一下衣袖,强劲的风力再次出现,被岿然不动的洛宓分劈了两半,却将她身后的李歧又掀了四五个跟头,眨眼间就滴溜溜的滚出了十多丈。
距离一拉开,李凌霄便心道不好,硬生生的将淌血的左手从长剑上拔了上来,正要上前脚下却是一顿,这简简单单的一步,他竟然没有迈开。只见先前那面白骨墙化为的粉末和碎骨不知何时已经布满了李歧事前画出的圆圈,而男人上前捕捉李歧的动作,正好是迈进了这个圈中。
大意了
凌霄真人抬手就要再次扬袖,然而为时已晚,化为圆圈的骨粉上已沁出了莹莹绿光,在这午夜显得格外阴森可怖。
“白骨留情阵,”男人抬头深深的看了地上的少女一眼,“你是炼魂宗的人”
“炼魂宗高琪。”
咬着牙回答了这个问题,躺在地上装死的粉衣姑娘在法阵生效时便立即从地上爬起来,原本阻拦修士的长剑里跟着调转剑柄跟了上去,估计是嫌弃前者跑的慢,在快要追上的时候还会戳一戳主人的背,像是在催促她快点跑。
李凌霄再次试着抬步,双脚依然是纹丝不动,仔细观察的话,会看到他的双脚和双腿上此刻已布满密密麻麻的鬼手,这些虚幻的手掌从脚下的泥土里伸出,仿佛要将他拖入九幽。
男人的右手终于动了,他将翠绿的竹笛放到了嘴边,正待吹响却犹豫了一下,思忖了片刻,最终还是放下了手。
表面上,他有方才的表现是因爱子受袭而怒不可遏,可实际上李羽渊只是昏迷,并未受伤,他此番追击不过是受紫金观所托,假借为爱子出气而捉拿凶嫌,后者在此事上实在不方便出面,以防被病垢“技不如人还大动干戈”。
而实际上,李凌霄还真是这么想的。
云梦泽的凌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