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淋了一场雪,沈少卿的身子非但没病,反而如枯木逢春一般渐渐地好了。
这几日接连下雪,难得的遇到一个好晴天。婚礼的前一天,姜玉堂派人送来了聘礼。
沈少卿瞧了一眼,便让人尽数加到嫁妆单子里。闫准在一边笑“大小姐的嫁妆现如今可是多到数都数不尽。”
“这些东西加起来,怕是够大小姐十几辈子的吃穿用度了。”
“姑娘家就是要多些嫁妆。”沈少卿面上却满笑意“嫁妆多,底气也就足,嫁过去光是看这些嫁妆的份上便谁也不敢欺负。”
更别说,她如今肚子里还有了孩子。
那个还在肚子里的孩子,虽然还未出生,也不知男女。可那因为是她的孩子,他依旧爱他。
他连孩子出生后的礼物都准备好了,他希望自己能参加到她的未来里。
沈少卿低头,手中又继续写后面写的字。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1
他手里写着的正是婚书,她不是宋家老爷所亲生,赵君山那个只生不养的更是不配。
沈少卿自小就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如今要送她出嫁,便亲手替她写下这份婚书。
他自幼写的一手好字,十七岁时便与前太子陈琅名满京都,可这段时日几百字的婚书写了无数遍,却每一遍都不满意。
闫准在一旁瞧着许久,目光落在将军的腿上却又默默地挪开。这几日将军瞧着是身子一日一比一日好了,整个人也精神了许多。
可是那双腿却是越发站不直,多数的时候都是坐着的,夜晚膝盖那儿更是疼痛难忍。
他知道,将军到如今都是一直在强撑着。
想撑到大小姐嫁人,这样他才能放心离开。
深深吸了一口气,闫准将眼里的泪给憋了回去。这边,沈少卿又写完一遍。
他收笔起身时,手中的红绳却忽然断了,掉在了婚书上。
这根红绳他戴了许多年,从未离身。此时忽然落在纸上,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他只觉得心中一阵慌张,立即就捡了起来。顶端儿坠着的红豆在手中微微晃荡,沈少卿拿在手中的一瞬间,却是一双手都在颤抖发麻。
这根他带了许多年的红绳,里面并非是绳子。而是一根根的青丝。
一缕青丝系君腕。她将自己的发丝剪下来,编入了送给他的红绳里。
“将军。”闫准瞧出不对劲,立即凑上前。待看清那红绳里的发丝后,也跟着停在原地。
“大小姐”他喃喃一句,随即想到什么,眼睛彻底湿润了。
南疆有个习俗,人人皆知。
女子的青丝是一缕魂魄,若是让男子戴在身上,便可替他挡灾保佑他的平安。2
从此以后,你所有的灾难我都替你挡,所有的苦痛我都替你来扛。
结发夫妻。
故而女子的青丝都是送给自己心爱的男子的。
沈少卿想到那一日,正是初春,烈阳打在戈壁滩上,小姑娘气一袭红衣骑在马背,摇晃着手中的皮鞭满是娇俏。
她雀跃的像是一只鸟儿“沈少卿”她就这么喊他“沈少卿,你要戴好了,一辈子都不可以取下来。”
少女脸上的薄云满是羞涩。那双眼睛里倒映出的满满的都是自己。
原来那个时候,她就把自己的心交给了他。
沈少卿双手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