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手里提着一只大荷包,灰蓝配色,遍绣金钱纹,里面鼓鼓囊囊。
荷包
这玩意儿瞬间让小白脸有了名字。
纪霈之,这人就是纪霈之。
原身和纪霈之不在一个社交层级上,可谓素不相识。
她在生云寺时要拦的人原本是原书男主顾时顾时是京城纨绔,江湖浪子,在唐家颇有些名声并不知道纪霈之也在生云寺。
加之有女主安排的人在一旁怂恿,促使她见到一个前簇后拥的华服公子就冒冒失失地冲了上去。
不过,她当时留了后手如果顾时爱她美貌,她就万事大吉;反之,如果顾时对她不感兴趣,她就以江湖儿女自居,并诚恳向对方认错。
然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碰到的不是顾时,而是纪霈之。
纪霈之的小厮深知自家主子的禁忌,直接把原身放倒,原身摔落放生池,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个大脸。
在整个过程中,她连纪霈之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唐乐筠看书毛躁,对男二的长相描写没什么印象,但对他的文玩核桃记忆深刻那金钱纹的荷包就是装核桃的。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对了,他常年在附近的小温泉庄子养病,镇上也有他的产业,出现在这里再正常不过。
既然不认识,那就不必招呼了。
她镇定转身,用钥匙打开了药铺的小门
纪霈之被唐乐筠的骚操作搞懵了,活了二十三年,他靠这张脸就能所向披靡,还是头一回被姑娘家无视得这么彻底。
他略一迟疑,到底跟着她进了空荡荡的药铺。
唐乐筠本以为,只要她装作不认识,凭纪霈之的傲娇人设,肯定不会主动跟随,之前的事即便不那么算了,也不至于当面刁难她。
但他既然跟进来了,不招呼必定会再得罪一次,那就得不偿失了。
唐乐筠福了福,“公子万福,有事么”
纪霈之没搭理她,径直走到后门门口,观望一番,这才淡淡问道“你不认识我”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声线不粗不细,就像泉水流过山涧,不徐不疾,清澈悦耳。
唐乐筠道“不认识。”
“你撒谎”拎荷包的小厮应该就是推原身落水那位,他言辞激烈地揭穿了唐乐筠,“你在生云寺冲撞我家王爷,掉到了放生池里,差点被淹死,怎么可能不认识”
“哦”唐乐筠不太会演戏,嘴里发出了然的声音,表情却是冷清和刻板的,“原来如此,不过当时我想冲撞的另有其人,因为没看清王爷的脸,所以才闹出了那个小误会。”
她没敢提及女主,以免影响后面的剧情走向。
纪霈之走过来,定定地看着唐乐筠,黑眸深邃,艰涩难懂。
唐乐筠回视他,寸步不让。
纪霈之的精神力没有攻击性,可他的容貌有即便皮肤苍白得可怕,形体也较常人瘦弱,但五官、脸型都不错,骨相尤为完美,让人见之难忘。
末世二十年的人类只剩一息尚存,大家都疲于奔命,难得遇到这么干净好看的年轻男子。
小厮见她看得一瞬不瞬,冷哼一声,“大胆,居然敢与我家王爷对视,你配吗”
“哦,确实不配。”唐乐筠从善如流,扭开脸不再看纪霈之,“抱歉,两件事都很抱歉。”
认个错而已,走嘴不走心,比想方设法的活着容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