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厢里, 几个福晋都极为没有形象的在啃鸡爪子, 说是啃其实也不准确,因为这又麻又辣,吃起来香的不行的果冻鸡爪入口即化, 只要放进嘴里一呡,就会骨肉分离,只不过她们这些从来优雅高贵的福晋们全部都手拿着鸡爪,也不用手帕遮嘴, 可把跟着一起来的阿哥们给惊呆了。
胤禔碰了碰大福晋, 小声提醒道“你注意一点形象啊, 你可是大嫂, 你这样不丢人吗”
大福晋冷笑道“我这么丢人那你走呗, 我不丢你的人。”说完拿了一块鸭脖吃了起来。
胤祉则看着自己的福晋道“真的那么好吃”说着看了看桌子上的鸡骨头和盘子里所剩无几的鸡爪子, 手开始蠢蠢欲动。
三福晋道“这可是二嫂的配方,二嫂的厨艺你还不知道吗”三福晋伸手捏了一根鸡爪递给胤祉道“尝尝。”
胤祉道“我还没有洗手。”一边却已经伸出手去将鸡爪子接了过来, 然后一啃,眼睛立刻就亮了, 加快了吃鸡爪的速度,眼睛则死死的盯着盘子所剩不多的鸡爪。
四福晋因为刚刚生过孩子,所以这些东西吃的倒是不多。
五福晋和七福晋因为是新婚的, 也有些害羞,吃的还挺秀气。
而舒宁这边,胤礽只差没有亲自将吃的喂进舒宁的嘴里,哪里还会管舒宁是不是豪放的抓着鸡爪子呢。
除了这些福晋,吃的最豪放的则是胤禟几个小的,尤其是胤,吃的极快,最后更是一把拿下了胤祉一直死死的盯着的最后一根鸡爪,因此胤还被胤祉用死亡射线扫射了一边。
这个包厢里,所有的福晋阿哥基本上都在吃吃喝喝,而在其他的包厢里,都是满脸沉思,面带愁绪的商人,这些商人都是大清朝出了名的豪富,就比如这个坐在玉竹包厢内的商人,就是扬州极为有名的大盐商程之韺和他的侄子程庭。
明清鼎革之际,程之韺的先祖程大典由歙县迁居扬州,程大典的大儿子程量入,字上慎,“综理盐筴,有功两淮,为众商控部带办倒追盐斤百四十余万金”,显现出超人的经商胆略与才华,再传至其子程之韺,大约在康熙十三四年间,即当上了两淮总商。
而程之韺能够当上两淮总商,除了经商的才华和胆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康熙灭三藩的战争中,程之韺出资资助了康熙对抗吴三桂等人的战争,这也是大清军队未曾被财物所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得以将战争持续下去,最后打败吴三桂等人。
高南烛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将这个消息带给了胤礽,胤礽听了以后,和众位阿哥福晋们说了以后,让人进来将桌子收拾一下后,便让高南烛去请程之韺过来觐见。
程之韺正坐在他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包厢里沉思着,见到高南烛,在高南烛表明身份,并且告知太子和众位阿哥福晋召见的消息后,程之韺立刻露出一脸惊喜惶恐的表情道“小人这就前去觐见。”说着程之韺看着侄子程庭道“且硕,你在此等待大伯,不要乱跑可知道。”
且硕是程庭的字,程庭是个读书人,身穿儒雅长衫,听了程之韺的话,面露向往却很是听话,高南烛打量一下程庭,便开口道“这位公子也去,我们太子妃很是尊敬读书人。”
程之韺和程庭立刻感激不尽的道谢,随后两人跟在高南烛的身后去了最大的那个叫做天众的包厢,这是胤禟专门起的名字,因为这个包厢就是留给皇室众人使用的,天众在佛教中是天龙八部的第一部,指的是二十诸天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