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 84 章 刑附民(三)(1/3)
    刑附民的证据目录和民事案件的证据目录一样,是围绕原告的诉求来举证的。

    本案中,姜海蓝的证据,陆机一边飞快地往纸上写姜海蓝念的那几段话,一边加紧分析就是为了证明她的各项赔偿项目的金额是怎么来的。

    住院病案和发票对应的是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报告对应的是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护理人误工证明和劳动合同对应的是护理费。

    也是,医疗费花了多少,肯定是由医院说了算。

    但是,那个发票陆机心想,后世的人们怎么能确定发票上的金额是绝对正确的,而不是伤者让医院随便出的呢

    他瞅了一眼天幕,那位法官翻看证据,又跟姜海蓝核实了一遍发票的总金额是多少。

    你看,他们对发票上金额的真假是确信的,都不需要把医院的人找来作证。

    发票

    刘义庆回忆着之前姜海蓝是怎么计算这一份赔偿清单的。

    他回忆不起来了。

    刘义庆也不跟自己过不去,想不起来就算了。

    他思考着这一套证据材料,天幕上那个世界的人好像经常会用到身份证啊。

    原告人起诉要,护理人也要。

    更被说平时姜海蓝也是随身携带,去到哪儿带到哪儿。

    至于务工证明和劳动合同,按字面意思,是护理人在做工的证明

    证明护理人是有“工作”的且月工资7000元,以这个月工资来计算护理费。

    这样很好理解,如果在原告人的护理期间,护理人要照顾她,那就不能去打工了,打人者要承担这笔护理费。

    好理解才怪刘义庆皱了皱眉,如果他没记错的,那个老夫人是有儿子的,她儿子照顾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为什么要支付护理费

    虽然能多要一笔赔偿金是好事。

    刘义庆并不知道姜海蓝念的是“误工证明”,用工单位证明护理人是本单位员工,因其母亲车祸住院,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请假去照顾母亲,这期间没有发工资。

    这时,天幕之上,梁涛将那一套证据材料交给了法警,让法警拿给被告人看,问他有没有意见。

    被告人下意识地看向他的辩护律师,罗学海没有代替他发言,只让他想说什么说什么。

    被告人想了想,对法官说“她已经六十多岁了,不是达到了退休年龄就不用支付误工费了吗”

    原告人这边,姜海蓝还没有发话,一直坐在她身边的老太太生气了,立即大声反驳道,“我平时在照顾我的孙子和外孙女,照顾了好几年了,现在他们去幼儿园就是我接送。怎么就不用付误工费了我要是不替我儿子和女儿照顾孩子,他们请人照顾不花钱吗”

    姜海蓝“”

    她心想,老人家回答得挺好的。

    被告人没有再说话。

    倒是梁涛对老太太解释道“这是被告人自己的意见,不是法庭的意见。”

    这一个小小的插曲,却在天幕之下的各大世界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不是,他们什么意思”

    “退休,是何意”

    “达到退休年龄就不用支付误工费听起来这个退休的意思”

    “是说不用干活”

    “应当说是致仕吧”

    “这位老人家又不是做官的,说什么致仕。”

    “可她不是做官的,又说什么不用干活”

    若是退休即是致仕之意

    老人家她一个平民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