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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捉虫)(2/4)
于那天毕恭毕敬的跟在范德小姐身后的模样。

    重点是他很好看。

    正因为他很好看,克里斯才记住了他。

    而这已经是他们的第三次照面了。第一次他老板塞给克里斯一张散发着淡香的名片,暗示她愿意给他一些隐秘的上升通道;第二次遇见他,他变成了玩命追击哥谭骑士蝙蝠侠的利爪;第三次他来大学帮他打扫牛圈

    真有意思,这不是缘分是什么当然是处心积虑的试探啦那么,他想干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克里斯饶有兴致地望了过去。他的态度相当熟络,根本不像是正面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好心人。

    克里斯很少撒谎也不爱伪装。倒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而是他真心觉得没什么必要。

    对这种人对这些威胁不到他,他也并不非常尊重的人克里斯连慌都懒得撒。

    好在利爪过去的人生一直严重缺乏社交。他的主人们将他定义为人形兵器、危险制造者。因此从未告诉他要如何判断一个人对他是持有善意还是恶意。

    亦或者,两者皆无、两者皆有克里斯注视他时,更多是一种发自本能的兴趣,氪星人对他没有恶意也没有善意,只有冷冰冰的凝视与观察。

    这是猎食者看猎物的眼神。

    一直保持沉默的利爪顿了顿,他很少有机会与人沟通。整理了一下思路才尽可能自然的报上了自己的真名

    “凯尔文罗斯。你可以叫我凯尔文。”

    克里斯点了点头。哇哦不错,他不是个哑巴,他甚至还会回话。

    他此刻的感觉非常奇异,他好像正面对一只心怀鬼胎、充满警惕的野生动物。在他观察对方的同时,他也正被观察着,审视着。克里斯感觉对方正在给他估价他不介意,他甚至还希望自己能被对方估的高一点。

    这只猫头鹰的利爪明显别有所图,但这可真有意思,被洗脑训练出的“利爪”也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吗还是说这也是主人的命令可如果是猫头鹰法庭注意到了他,那不该直接来一波绑架么

    “哦,真是美丽的名字,罗斯rose,玫瑰rose。”

    克里斯甚至忍不住脑补如果自己真被猫头鹰带走失踪,他亲爱的哥哥会不,还是算了。这里是哥谭,他也不想进一步激化超人与蝙蝠侠的矛盾。

    “我是克里斯托弗肯特,你想怎么叫我,就怎么叫我。”

    “对了,你看过小王子吗”

    凯尔文没看过小王子。他这一生从没有哪怕一个瞬间能与引人向善的儿童读物扯上关系。

    绿眼青年的故事开始于一个牢牢锁死的狗笼,在一个雨夜,他父亲将他关了进去,期盼年仅八岁的他能自然而然的变成一具瘦小而干枯的尸体。他父亲不爱他,这很正常。他父亲想他死,这不怎么正常,但这里是哥谭。

    他本该死去。

    但这里是哥谭。

    这里永远存在各种各样的奇迹,而这些奇迹的结局又大多奔向了深渊。

    凯尔文罗斯亦是如此。一个奇迹令他得以逃出牢笼,可一个8岁的孩子又有多少其他选择他的运气很好,因天赋与其他什么,他被一家马戏团收养,得以生存。他的运气很差,这家马戏团一直都是猫头鹰法庭的供货商,而他则是最优质的那种商品。他成了利爪,到死都不得安歇的,猫头鹰的仆人。

    他是个天才,灵活的头脑搭配上他那顶级的逃脱术天赋,他是天生的利刃。于是凯尔文被大加训练,委以重任。但是,

    但是总有个但是可能是因为童年经历,亦或者其他奇迹,他并未被彻底洗脑,凯尔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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