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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七八章 真金不怕火炼(2/3)
行,江栎唯都会想方设法寻找“证据”,以证明沈溪有罪。

    广西按察使司的人最先到来。

    他们在地方上已调查超过一个月,仍旧没查出什么结果,因为沈溪跟高宁氏的事情是在一个封闭的时间和环境中发生,没有人证物证,现在高宁氏咬定沈溪有罪,而高家陪同前去府衙的丫鬟投井自尽,高府管家其后也离奇“失踪”,以至于这案子一个证人都没有,至于物证则更是扯淡。

    不过确实有很多人见到高宁氏脸被打肿返回县衙,但之后沈溪发公文澄清这件事,表明高宁氏是因为在沈溪的中军大帐咆哮公堂,而让军中请来做饭的婆子用竹板打的脸,并未涉及男女之事。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人知道事情真相如何,案子似乎陷入僵局。

    地方官绅因与沈溪有直接的利益冲突,而沈溪在对南蛮取得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捷后即带兵离开南宁府,这种行为被视作畏罪潜逃。

    所以,当三法司和兵部的人前来后,地方官绅基本都跟高集穿同一条裤子,一直为高宁氏说话。

    还是那个原因,地方官绅认定高宁氏是帮他们出头才会去府衙,进而被沈溪玷污,觉得自己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甚至高家门风也被人摆到台面上来说事。

    人们都觉得高家这样的书香门第,官宦世家,定然比沈溪这样寒门弟子出身的官员更为爱惜自己的羽毛,很多人觉得沈溪崛起于军功,骄纵跋扈,把他查封地方库粮的事情拿出来举例,证明沈溪人品败坏。

    因为没有沈溪犯罪的确切证据,没有证人,也无法从高宁氏身上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以至于案子成为了悬案。

    就算是对沈溪有偏见的三法司的人,也无法无凭无据定案,因为次案没有办法将沈溪叫来跟当事人对质,也无法将沈溪提审,重刑之下取得口供。甚至他们只是奉命前来查案,没有审判权,事情最终定夺还是要交给朝廷完成。

    南宁府城,江栎唯入住城中靠近南门的一处民居,这里是锦衣卫在南宁府的一处秘密联络地点。

    江栎唯已停留宣化城七八天时间,专门搜寻沈溪犯罪的证据,他本来抱着沈溪必定犯罪的心思前来,可到了地方后,才发现事情可能不像高集上奏所说那么简单,而地方锦衣卫的调查,也将事情真相趋于明朗化。

    “江镇抚,沈大人于地方时,常居于军营营帐中,很少回府衙案发当日,沈大人基本都在城头巡查,城中将士和属下等人皆亲眼目睹,与高知府所言沈大人在府衙内公然霸占其儿媳情况不符另外,高宁氏进入军营前没有任何异常,但从军营出来,却哭哭啼啼,前后不过一炷香时间,出来时衣衫完整,只是面部有被人打的痕迹”

    锦衣卫可不是地方衙门的人,他们调查案子更为准确独到自打南征大军进驻南宁府城后,这些人便时刻盯着三军主刷沈溪,他们其实才是证明当日沈溪是否作案的关键证人。

    江栎唯越听,脸色越阴沉。

    他心想“若是将这些情况如实上奏,岂非证明沈溪小儿无罪,乃是高集栽赃诬陷”

    最后那名锦衣卫小旗总结道“江大人,总之沈大人在此案中,绝不可能做出有损地方安定之事,料想多半为高知府因亲自上门谈事不成,而行诬陷之举。之后一日即发生南宁府大捷,沈大人之后离开南宁府,也是为了避嫌,此举乃沈大人高风亮节”

    江栎唯听到这里,实在听不下去了,一抬手道“你说的这些,不过都只是你的推测而已,并无真凭实据,这点你必须要承认吧”

    “这”

    那锦衣卫小旗不知该如何回答。

    江栎唯再问“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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