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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一章(1/5)
    沐于归回到律所后,苏静忙迎了出来。

    “沐姐,你有个当事人等了你很久了。”

    沐于归闻言一怔。

    “我这两天不是出差了,怎么会有当事人找我”

    苏静告诉她,那个当事人刚好在她出差之后就来了,听说她去出差就问她什么时候能回来,苏静因为不知道,于是没敢说确切的回答。

    于是对方就每天都来等着。

    恰好沐于归今天回来,那个当事人也在。

    “哪个案子的”她于是问了一句。

    “就是之前那个电信诈骗的。”

    沐于归一听心里就有数了,于是叫苏静把人请到自己办公室去。

    而她本人则先去了办公室,把桌上的案卷和别的什么都整理好,接着去一旁茶台边落座。

    当事人很快就来了。

    沐于归听见敲门声抬起头时,看见的是一个身穿宽松长裙,头发披散,神情稍稍有些憔悴的女人。

    对方进来后看见沐于归高兴得不行,马上上前两步。

    “沐律师,你终于回来了”虽然女人脸上的神情是憔悴的,但她眼底的喜悦和感激却极为真实,她伸手握住了沐于归的手,一直说着谢谢。

    这个当事人沐于归还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大概去年的时候,法援中心给她指派了一个案子,被告就是她这个当事人,公诉人是检察院,案由为诈骗罪。沐于归接了这个案子后,就去和当事人了解情况了。

    因为这个当事人孩子不到一岁,还是哺乳期内,因此得以取保候审,而通过了解,沐于归得知了,对方其实也算不上诈骗。不过是因为找工作的时候没有擦亮眼,去了一家本身是诈骗的公司。但因为她在公司的职位就是普通的销售,并没有机会参与公司的机密,所以根本不知道公司其实就是个诈骗公司。

    而那个公司后来被一网打尽,身为员工的她自然也一起被逮捕。

    但其实她只入职了不到一个月,甚至连一单没能成功。

    如果按照正常的审理流程,很可能会被判刑进去,那到时候孩子就没人照顾了。

    好在国家规定,但凡刑案,被告一定要有辩护律师,如果自己没钱请,就由政府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费由法援中心支付,以确保每个公民都有充分行使辩护的权力,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沐于归这个当事人就是很典型的,有律师和没律师很可能是两种结果。

    因为单靠她自己一个单亲妈妈,本身又是被告,基本是没办法很好地为自己辩护,这时候律师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沐于归在了解了她的情况后,为她写了很详细的辩护词,最终从多个角度证明这个当事人本身是被动地参与诈骗事件,且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且被逮捕后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于是最终判决下来后,她这个当事人得到的结果是判二缓二。

    也就是不用马上进去,只要在缓刑的两年内不再违法,两年之后就彻底自由了。

    这个判决书还是一个月前沐于归亲自去法院领的,因为她的当时人家里出了事,回了西藏老家,她还特意叫快递寄回去,同时告知对方结果。

    之后这案件就算告一段落了,沐于归也没再放在心上。

    没想到一个月后,对方居然还会主动找上门来。

    而显然,是来道谢的。

    “沐律师,本来一个月前我就应该来的,但家里的事实在走不开,现在才能过来亲自跟你表达感谢。”这个差点就被判刑入狱的女人,显然把沐于归当成了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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