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其实不是的”并不是三日月的粉,而是你的迷妹。
这句话后面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的。
我对三日月这个人没兴趣,其他人口中惊为天人的美貌在我看来还比不过莺丸一根手指头。但他这个人确实不错就是了,看着是个好脾气的,我捧着杯子喝果汁,在后面的聊天中,知道他是为了躲编辑的催稿才来这里避难的,莺丸朝着他摇头,说你编辑肯定会找到这里来的。
虽说是坐在这里,但我的眼睛一直是盯着莺丸的。
那个莺丸那个表情太棒了,麻吉天使,可恶,好想拍下来设为壁纸啊啊啊那个笑容,世界从此再无我
三日月提到了大包平,莺丸说因为分居两地,他也有好些日子没见着他了。
好死不死的,我问了一个问题,“说起来莺丸家世优厚,为什么不继承家业,却要选择开家咖啡店呢”
这话一出,我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可话已出口,没有挽回的余地,我再打马虎眼也不会糊弄过去了。
于是莺丸对我笑的有些微妙,“你怎么知道,我家世优厚的”
该怎么说呢我一直托人打听你相关的信息,把你的情报能掌握的全部都掌握了而且不仅如此,我还存有你大量照片。这话一出来,毫无疑问我以后再也不用进来这家店了。
“呃是,是听别人说的”我四处闪躲着他的注目,扯着能被人一眼看穿的谎言。
“阿拉莺丸我的茶凉了,能拜托你再去添些温水吗。”一边三日月温温和和不紧不慢地声音响了起来,莺丸叹了口气,接过了三日月的杯子。
眼瞧着莺丸转身,我松了口气,还没开口朝三日月道谢,他就先开口了,“小姑娘其实是喜欢莺丸的吧。”
我诶了一声,对方用着看穿一切的眼神凝着我,压低了声音,“都写在脸上了哦。”
诶诶我痴女的有那么明显吗我明明很好的控制面部表情了啊不会吧,莺丸也全看出来了
想到这一层的我,再也没脸待在这里面对莺丸,更何况刚才祸从口出,万一再被追问怎么办于是我钱都没付,趁着莺丸还没接好水,下了高脚椅,拎了包就快速逃离了现场。
路过一半,脸上的热度还未退下,我突然想起来我忘了一件大事,托店员帮我搞到的莺丸用过的杯子,没有带回来
三
莺丸是我的救命恩人,虽然室友一直吐槽我这个词用的实在是太重了,但是,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恩人我的男神。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包在大马路上被抢,我无论怎么大喊求助,也没有人帮忙,挺多就是看我一眼就走开。凭我是怎么也追不上小偷的,然而那个男人,只是抬了下手,就制住了小偷。
黑色西服,领带系的一丝不苟,茶绿色的头发和眼瞳,明明是制住了一个小偷,周身透出来的只有淡泊和悠闲。第一眼的惊艳大过了感激道谢的感情,他就犹如一阵清爽的风吹进了我心里,在这个散发着燥热的油柏路上,宛若天神。
莺丸扶住了因为追赶小偷气喘吁吁就要站不住的我,把包还给了我,叫来了警察让他们带走了小偷。处理步骤不紧不慢,有条有序,还为我买了一瓶水。他那好听的声音就和他这个人一样,让我沉溺。
由于要录笔录,我也跟着过去了警局,名字没来得及问,他就已经走了。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通过各种手段打听到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以及家庭住址和他工作的地方。最开始,我还不敢太过接近他,只能藏匿在他会经过的路口边,看着他,或是佯装路人,举着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