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玄冲虽然认识了自己的长相,晓得了自己的名字。
可是他独自一人在草原上生活了那么久,野性是刻在他骨头里的。
他对一切陌生人,甚至陌生的动物充满着戒心,看见从未见过的人出现在庭院,就要摆出野狼上前撕咬的动作,若是看见了动物,大部分都是动物被吓得掉头逃窜,而他跟在后面猛追,一把掐住小动物后,把掐的半死的活物拎回来,扔在江诗云的面前,眼中带着催促之意,似乎在奇怪你怎么不吃
她真的见过他生吃活物的。
二妹的兔子跑进了她的庭院,被高玄冲一把抓住,下一秒兔子便被他咬破了喉咙喝血。
周围的仆妇被吓得尖叫了起来,连阿方都被激起了凶性,带着戒备把江诗云她们护在后面。拔出陌刀,随时准备与高玄冲鏖战。
尤其是,对方张着刚喝过血的血盆大口,将被咬死的兔子朝着他们女郎递过来的时候,他差点砍了出去如果女郎没有抓住他的胳膊的话。
江诗云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这家伙的凶性。
但是转念一想,也对,他如果不是看见活物就往嘴里塞,在草原上只怕也活不到成年。
她抓住了阿方的手腕,说道“不要激动,他是让我也喝血。这是在分享食物。”
了解他的过往之后,江诗云居然感到很欣慰,食物对他来说,大概比命还重要。舍得分给她,这个狗子没白养
阿方收回陌刀,第一次对女郎的决定表达了明确的反对意见“女郎,此人凶性太盛,不适合呆在女郎身边,某请女郎三思。”
江诗云说道“我知你是为了我好,但是他尚且不会说话,只教了这些时日,他便舍得将食物分与我。可见还是知恩图报的。待他能独立生存,便将他充入私兵。”
江诗云一通鬼扯,只有培养这家伙独立的话是真的,至于知恩图报,估计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是什么意思。
看着地上的小兔子,对阿方说道“挖坑把这兔子葬了,另外寻一只一模一样的给二妹,不要让她知晓,她心地善良,怕是要哭的。”
阿方说道“诺。”
江诗云看了看高玄冲盯着死兔子的眼神儿,又对阿方加了一句“葬的深一点。”
阿方也看到了,额头青筋直冒,咬牙切齿说了句“诺”
阿方领命下去了,江诗云看着一脸可惜的高玄冲。觉得自己也快忍不住脾气了。
每当这个时候,江诗云都会用一句十分神奇有魔力的话劝自己捡都捡了
就算狗子欠揍到了极点,总不能扔了吧。
高玄冲就这样在江诗云的身边呆了一年,终于能正常和人沟通,知道吃饭不能用手抓,学会了基础的用餐礼仪,会自己穿衣梳头洗澡洗衣服。
会用语言而非肢体和其他人沟通了。江诗云觉得终于要熬出头了。作为对自己和高玄冲的奖励,便对他说道“我们明日逛集市吧。”
“集市”这是一个没出现在他生活中的新词。
“对,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货物可买。”
“我”高玄冲说这话的时候,只是纯粹的好奇,一点也没有被贩卖的悲哀。
可江诗云还是郑重说道“虽然我买了你,但是你不是货物,你是人。”
高玄冲沉默地看着她,每当他不说话的时候,还是很能唬人的,剑眉星目,俊美无俦,天生自带一股威严。
但是开口就冒傻气。
可这会儿,这个狼一样的男人放弃了与生俱来的警戒线,伸出手抱住了江诗云,在她耳旁说道“你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