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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瘟(6)(1/3)
    莫与争最终还是没有拒绝林长风的“好意”。
    书院的构想起码得等到诸神忙完, 天宫秩序上了正轨, 能抽出人手来抓教育的时候。
    想清楚以后莫与争爽快地把身躯藏在家里,神魂哧溜钻进了林长风用心捏出来的狐狸壳子。
    这是一只漂亮的白狐, 油光水滑的毛皮, 身后扇子一样散开的如云堆成的大尾巴,那双天生妩媚的眼睛浅褐中掺着向光时才能看见的杏红。
    “唧唧”莫与争试着动了动爪子。
    感觉九条尾巴有点儿重。
    爪子短了点, 身子胖了点儿,叫声怎么奶里奶气的
    他竖着耳朵,身上厚厚一层属于刚出生的小动物还没褪过一次的松散绒毛,莫与争还不习惯用四条腿走路,拖着大尾巴很难保持身体的平衡, 所以他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地方应该是在青丘。
    九尾狐族的秘境。
    这个种族挺自闭的, 轻易不与外界来往。
    莫与争把这具身体的设定又回忆了一下。
    父母双亡, 没有大名,但因为九尾狐族崽子数量稀少,所以被长老涂山畴收养这只是个大龄单身公狐狸,不会养孩子, 这具身躯一直被他放养在族中,是个彻头彻尾的野孩子。
    涂山畴算起来只给狐崽子了个不会被饿死也不会轻易受欺负的环境,而且他觉得养子的脑子不太好使,不会说话也没法化形, 跟漫山遍野乱跑的普通狐狸没什么差别。
    所以涂山畴就禁止狐崽子跑出他的山头,怕被其他种族给骗走了,一不小心生下混血的崽子就不好了。
    莫与争把这具身体的记忆翻了一遍, 感觉青丘的排外性能和红椒比个高下,而且确实都是一群任性又固执,脾气很差但奈何皮囊好看总能让别人包容的神奇种族。
    涂山畴不太管狐崽子的事情,只要狐崽子别乱跑就行了。
    莫与争估计这个不称职的“养父”连自己是公是母都不清楚。
    他现在蹲在自己的小窝里,身下垫的是不知名的香草,头上用木头简易地搭了一个棚子,还挂着几串香兰。
    木棚还算宽敞,里边也没什么吃剩的鸡骨头一类的垃圾,很干净。
    莫与争从木棚里钻出来,抖抖毛努力把尾巴抬起来。
    他一回头就能看见一大蓬软绵绵的白色,感觉自己像苗疆特产的白孔雀。
    一想到开屏的白孔雀只有前面能看,身后露着屁屁,莫与争就赶紧把尾巴放了下来,拖在身后还是很像软绵绵的云彩。
    总之让人看了就很想抱在怀里撸一把。
    钻出木棚后的莫与争有点儿迷茫。
    狐狸怎么叫来着
    大楚兴陈胜王
    “唧唧。”他试着叫了两声,发现还是一样幼稚至极的奶味儿。
    眼角尖尖眼瞳滚圆,向两侧拖出弯而翘的细长眼尾。
    狐狸这种生物,哪怕是长着肉嘟嘟三角形尖耳朵的幼崽也天然生着一股子妩媚。
    难怪人世间的那些酸书生们,都爱幻想月下能有狐美人款款踏香而来,与他们春风一会了。
    林长风给莫与争捏的壳子在青丘也是出了名的美貌,同样出名的是这只小崽子的痴傻,只知道吃睡,不会说话,乖得像个可以随意摆弄的玩偶娃娃。
    同辈的狐崽子们总想跟这个漂亮的小娃娃玩耍,年纪稍微大一点的想给自己弄个好看的童养媳童养夫,真正成熟有主见的大狐狸们则是选择把这些皮得飞起的小狐崽子们都跟莫与争隔开,有眼睛的都能看出这只异常漂亮的小狐狸是神魂没有归位,万一哪一天就归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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