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黑色斜挎包的女生侧过身,用手在脖子上比了比,做了个咔嚓的手势。
时然皱起眉,觉得郑浩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在几秒钟过后她才突然惊觉,郑浩不就是程秀秀的男朋友吗
“我的天啊,他们都不喊救命吗”
同行的女生捂住嘴惊讶道。
“没有,我男朋友是被隔壁咣咣的声音吵醒的,他还以为到上课的时间了,结果拿起手机一看还不到五点,我男朋友有起床气,所以他就吼了几嗓子,可是没人应声,之后那声音还是再继续,我男朋友气不过就跑出去敲门了,结果闻到了很浓的血腥味,他意识到不对劲就报了警,把舍友喊起来开始砸门。”
“可也是邪门了,咱们学校那破门你还不知道旧的跟什么似的,结果当时那门怎么也砸不开。等我男朋友他们好不容易把门撞开,就看着那宿舍里大片大片的血和地毯似的铺了满地。郑浩他们仨都死了,还被摞在了一起,只剩下一个拿着手术刀的男生坐在他们身上。我男朋友说,他和他朋友进去的时候,那男生浑身上下都是血,活像个被扒了皮的血人。见有人进来了,还冲他们笑,紧接着那男生就把手术刀扎进了自己的脖子里。那血啊,和喷泉似的,呲的一下就喷出来了。”
斜挎包女生说的绘声绘色,就好像她目睹了全过程一样,要是放在古代也算是个出色的说书先生了。
“啊呀你别说了,太吓人了。咱们买了粥就快走吧,过两天就考试了,咱俩还得去图书馆占位置。”
同行的女生用手里厚厚的解剖书打了斜挎包女生一下,瘪着嘴示意她不要再说下去了,两个人买了粥,很快就结伴离开。
而一直站在她们身后,把这血腥的故事听了个全的时然彻底没了食欲,她白着脸买了个南瓜粥,又在另一个窗口买了个菜包子,随便找了一个空座位坐下来开始吃饭,期间,时然又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可与那斜挎包女生说的大差不差。隔壁桌的学生说那杀人的男生平日里话也不多,看着像是个老实本分的,可没想到竟然是个变态杀人魔,果然人不可貌相诸如此类云云。
时然就这么默默地听着,也偶尔和吃饭的学生搭讪,询问他们知不知道十多年前那个死在解剖室里的男学生,可惜因为时间实在是太过久远,这群学生知道的也不过是一些明显被加过工的小故事,于是时然只好作罢。
时然低着头,她想拿手机查一查这个校园异闻,却想起自己出来时没带手机。她用调羹搅拌着碗里的南瓜粥,看着那明亮的黄色在碗里缓缓的流动,她的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冒出了一个非常具有迷信色彩的念头。
她决定给那个笔仙烧纸。
这个主意听起来很可笑,但以华国的传统观念来看,与死者沟通交流的方法除了烧纸就是作法。首先作法可以直接排除,毕竟她还要从笔仙那里获取台词,总不能请一个大师上来就把笔仙送回老家。
剩下的只有烧纸了。再者系统也在有意隐瞒笔仙的信息,这让她觉得这里头有些问题,况且她和那个笔仙非亲非故,总不能上去就抱人家大腿吧既然在剧本的最后,笔仙爱上了闫珍,那么就说明笔仙还有人类的感情,那她给对方烧烧纸,是不是能博得一点点好感
就算没好感,混个眼熟也行啊。
说干就干,时然收拾好垃圾准备离开食堂,却又想起自己的两个舍友还没吃早饭,便又回到窗口买了两份盖饭带回了宿舍。
匆匆回到宿舍后,却没见到一个人影,看着空无一人的宿舍,时然有些奇怪的关上门,却正好看见了贴在宿舍门上的一张黄色的便利贴纸。
时然凑过去,一眼就辨别出那是程秀秀的字迹,便利贴上写着她和江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