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听到此处,薛宝钗便觉惊喜,细听薛宝琴下面说道“清宁伯接旨后, 于三日前命人在京中各处张贴选聘告示, 哥哥去晚了,没能抢着原本的, 只好求人家的抄了一份, 在这里。”
薛宝琴从袖中拿出一页被揉得有些皱的纸打开, 与薛宝钗同看。
“选聘告示”上写,清宁伯先要选聘女官三人,另需女幕宾数人。女官三人各享朝廷俸禄,女幕宾数人经聘用后, 由清宁伯府发放年例,具体数目面商。女官和女幕宾都需常年居住清宁伯府,若有家眷,清宁伯府可以一并安排房舍。
选聘要求为十三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女子,已婚未婚均可,身体健康,面容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影响日常事务的重病,无赌博等不良嗜好, 家中无作奸犯科之人,至少能通识常用文字,能擅作诗文或善于管理内宅,或有能行商等一技之长均可。
有意参与选聘的女子,可自行写拜帖递到林府,贴中内附姓名、年龄、出身及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和自己做所诗词文章等可以表现出自己长处的证明。若清宁伯有意,会派人去接到林府进行面试。面试时,报名者要带户籍等可证明身份之物,家眷可以一同随行。面试后,清宁伯会根据报名者各人表现决定去留和所任职位,若被聘为女幕宾,双方会签聘书。清宁伯府会综合考察报名者的具体情况,报名者也可以在综合考量后,选择接受或拒绝清宁伯府的聘任。
两人看毕,薛宝琴问“姐姐觉得怎么样”
薛宝钗抿着唇,葱管儿一样的指尖划过一行字
“家中无作奸犯科之人”。
薛宝琴犹豫问“大哥的官司不是说已经赔了银子,好生了结了”
薛宝钗叹说“当日贾大人胡乱了结哥哥的案子,说的是哥哥已被冯渊追魂索命而死,这话也不知有无被记在卷宗上。虽对哥哥在户部领职和京中各地行走没有妨碍,但我也因此不敢入宫参选。清宁伯与宫中关系紧密,调查报名者必会动宫内和官府同查。”
薛宝钗也发觉事情不似她想的那么简单了。
薛宝钗接着说“清宁伯和清文县君的脾气我也略知一三。那时清宁伯才刚认祖归宗,成了林家的大姑娘,就同清文县君写信给妈妈和我,把哥哥和冯渊争买的那女孩子甄英莲派人来接去,给她寻着了娘,又一直把她带在身边儿。这才三四年的功夫,听得甄英莲已经十分的出息了。她还在这府里时,就一贯愿意助人,见不得别人受屈。冯渊虽不是哥哥亲自打死的,到底人死是因哥哥一向横行霸道,纵得手底下的人也猖狂惯了,这终归是哥哥的罪孽。哥哥的事清宁伯尽知,不必去金陵翻找卷宗。既这上面写了要求家中无作奸犯科之人,只怕我是不能了。”
见薛宝钗难得情绪外露,神情极是可惜,薛宝琴说“姐姐,我没见过清宁伯,也不知她是什么脾气。可她没成清宁伯,还是林家大姑娘的时候,她们姐妹就给伯娘姐姐写信要人,我猜,其中定也有相信姐姐为人,会说服伯娘和大哥把那女孩子放走的缘故。姐姐既然与清宁伯相识,现下又有机会,为什么不投帖子试试看姐姐大可在帖子里说明白家里的情况。若清宁伯爱惜姐姐之才,不在意大哥的事,那便是姐姐之幸。若林府没有回音,于姐姐也无什么损失,还免了伯娘一番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