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的灵魂已经离开身体,悬浮在茫茫星空当中,说“你你是神吗”
墨菲说“我不是。凡人,你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可以与我签订契约。说吧,你临死之前,还有什么愿望,想要与我交换”
契约的一边已经被写好,墨菲想要的很简单凡人的这具肉身。
凡人于是说“我我从小就被血族圈养,再没有回到过人类的世界。我想再见一眼我的父母”
墨菲说“他们已经死了。你想看见的是他们灵魂的形状,当前的肉身,还是过去的幻影”
凡人愣了好一会儿,说“既然这样,那就算了不,等等,我我还想再吃一次阳春面。我很小的时候,每天上学之前都能看见的,有时候爸爸会陪我一起吃的那碗面能不能,让我再吃一次”
墨菲说“很好,契约成立。”
只用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墨菲的意识便穿过了位面屏障,悄无声息地降临在这个凡人身上。
他确保这一切都非常隐蔽,绝不会惊动星界诸神。然后他尝试着动了一下现在这具肉身果然非常弱小。
这个是血族统治的世界。
血族,自称是该隐的后裔,也被人叫做“吸血鬼”。相比起孱弱的人类来说,他们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更智慧的头脑,甚至是更出色的外表。但他们的食谱却和其他生物都不一样,他们嗜血血液是他们力量的来源。
出于种种原因,早在几百年前,人类便已经沦为血族圈养起来的食物。
血族内部等级森严,按照爵位向下排行,早已将这个世界划分成不同贵族的领地。而领地上的人类,自然都成为这些贵族的个人财产,可以任意进行处置。
对于血族来说,人类的血液是所有生物中最美味的,而且还可以变得更美味只要人类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愉悦的状态,他们的血就能变得更加甘甜诱人。
因此,那些上等的贵族甚至还会让仆人精心饲养这些奴隶,让奴隶们打扮、嬉戏、恋爱,甚至是带出去一起旅游,晚上时与他们交媾然后当这些人类奴隶得到了人生当中最快乐的体验时,再饮用那无比甜美的鲜血。
这是血族的娱乐方式,有时也是彰显地位和财富的途径。
墨菲的这具肉身,也是血族圈养的奴隶之一。他叫什么不重要,反正没人会在乎一个血食的名字,以后就叫做墨菲了,也没人觉得奇怪。
比较特别的是,这个血食的主人这片领土的主人是血族唯一的大公,据说是仅剩的纯血种。
他叫做以诺。
“以诺。”墨菲将这个名字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然后微微笑了。
是的,他悄然来到这个世界,为的就是这个名字他在这个凡人的命运之线里窥视到了它。
墨菲满足地叹了口气,任由自己躺倒在棺材里。
这具身体的血液很有潜力,所以被关押了十年血族圈养人的方式,就是关押在棺材里,用鼻饲管进行喂食,保证他们不死。
这样被圈养的人,只要最后被放出去,一定会欣喜若狂的。那一瞬间里被抽干的血液,会成为公爵阁下的某一顿早餐。
墨菲拔了鼻饲管。血液和食物一齐弄脏了他的胸膛,倒是那点疼痛聊胜于无。
很快,大公的仆人发现了这具棺材的异常,过来将墨菲拎了出来,送到某位管事的面前。
“这个人类快要撑不住了。”管事充满鄙夷地说,“将他带出去放血吧。”
于是仆人们又拎起了墨菲瘦弱的手臂,将他架了起来,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