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捧着手中漂亮的花冠,陌陌还是不喜欢吗
正当他失落的时候,原本已经大步离开的林阡陌突然又折返回来,红着脸从鹤归手中把花冠夺了过去,动作却小心翼翼,捧着花冠快速离开了。
鹤归愣愣的看着空荡荡的手,陌陌这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转眼林阡陌已经回来了一个月,地里的蔬菜已经生长的欣欣向荣,一眼看上去就是绿油油的一片,偶尔会有几个鹅黄的身影,放在一起分外和谐,十分好看。
林阡陌在地里转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
这么好的一片地,可算不用被虫子祸害了。
前几天林阡陌去田里,本来是怀着好心情,结果就发现他好好的地里生了许多虫子,个个身宽体胖,显然十分精神。
林阡陌冷着一张脸,从菜叶上揪下一片叶子,愤愤地踩死,原来灵泉水不仅养蔬菜,还招虫子啊啊啊啊啊
那几天林阡陌都愁死了,他不想打农药。要知道,真正顶级的蔬菜,不仅味道要好,而且要对付那些有钱人的品味,健康绝对不能落下
更重要的是,他既然是准备和赵凌和他女朋友别手腕,这样的蔬菜压根儿无法强势碾压他们
最后无奈之下,林阡陌买了几百只小鸡,放养在了田里。不怪他担忧,要知道,小鸡不仅喜欢吃虫子,但它也吃蔬菜呀
好在,他们家鹤鹤再一次展现出了自己非凡的能力。
那一只只小黄鸡在鹤归手里简直乖得不得了,要往东绝对不往西,要吃虫子就绝不吃蔬菜,要回鸡圈就立刻回去,简直跟听得懂人话似的。
就连村里同样养了十几只鸡的赵婶,每次看到都啧啧称奇,一脸长了见识的模样。
林阡陌嘴上谦虚着说哪里哪里,回头就给鹤归加了餐,鸡鸭鱼肉一样不缺,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鹤归大妖怪的威压就是那么好用
林阡陌一边满意地挎着菜篮子,一边畅想着美好的未来。等将来他报了仇,有了钱,再,咳咳,再把某个呆瓜拐到手,生活可以说十分美满了,也不枉他重生一次
他转悠了一圈,最后在菠菜那一片地停下了。他今天来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来看看这菠菜怎么样了。
菠菜种的比较早,现在差不多快有二十来天了,已经快成熟了。
菠菜是成熟的比较快的蔬菜,一般种下去一到两个月就可以丰收,现在地里的菠菜水嫩嫩的,手一掐上去,就是一个印子。
或许是因为用了灵泉水的原因,这菠菜比预期的要大很多,而且颜色青绿鲜艳,看上去就很好吃。
不过林阡陌比了比个头,遗憾地想,怕是要再长两天才行。
蹲下身子,林阡陌从地里挖了一小把菠菜,准备试试味道。现在的菠菜太嫩,其实并不是最适合入口的,再长些日子,等菠菜彻底长成,不论是炒菜还是煮汤,除了青菜的清新味道,还有菠菜特有的回甘,那时才是最好吃的。
当然现在也不错,小菠菜嫩,过水焯一遍,用料汁一拌,也是很好的一道菜。
不过林阡陌不怀好意地笑笑,想到家里那个看到青菜就苦瓜脸的家伙,他又默默多挖了一把。
唔,他当然不是故意欺负鹤归,成年人也是要多吃蔬菜的嘛,这样身体才会健康。
林阡陌哼着小曲,心情很好地挎着篮子回了家。
从侧门进去,就看到王意顺正坐在石凳上喝茶。
林阡陌一挑眉,“你怎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