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这位女士晕倒在路边,并不是因为某个人击打了她的头部。
她的头现在一切完好,连一点淤青也没有,只有颧骨部位有轻微擦伤,是她倒地的时候,不小心伤到的。
“你觉得医院的食物怎么样”格蕾丝问了一个看似和案子没什么关系的问题。
旁边做记录的警察和女士都愣了一下。
“说实话,不太好。我不太习惯喝燕麦粥,但是早餐的时候只有这一样主食,而且烤蘑菇总是会烤焦。当然,我猜测这不是医院的责任,也许是病人太多了,厨娘也很疲劳。”这位女士似乎很能体谅别人的辛苦。
格蕾丝和约瑟夫对视了一眼,认为自己拿到了一条线索。
“晚餐呢”
虽然不知道格蕾丝为什么对这些东西问东问西,但是这位女士还是回答了“晚餐非常不错,不过我不喜欢吃咖喱,闻到那种浓烈的味道就觉得有点可怕。”
格蕾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即跳过了这个话题。
以后她和这位女士就像普通朋友一样,聊起了大家都会谈的问题,比如“最近的天气很适合野餐”、“如果风不大的话,可以去观看草地滚球比赛”、“纽马克特的赛马场五月份就会变得很拥挤”等等,诸如此类。
大概一个小时后,护士来看了一眼,格蕾丝和约瑟夫也就顺势离开了。
此时是下午三点多,阳光正好,既不刺眼,又十分温暖。
格蕾丝和约瑟夫没有坐马车,而是沿着一条笔直的主干道,往丹尼尔斯别墅的方向漫步。
“如果那位女士没有特意说谎的话,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她不是苏格兰人。”格蕾丝说道。
燕麦和荞麦是苏格兰的主要农作物,苏格兰人的早餐是经常会有燕麦粥、燕麦饼的,甚至还有动物脂肪和燕麦做成的白布丁。
如果是苏格兰出生的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太可能讨厌燕麦粥的。
“而且她应该没有去过印度,也没有在印度生活过的亲属。”约瑟夫说道。
他走在靠近马路的那一侧,将格蕾丝保护在里面。
“不过你应该也看出来了,那位女士的生活应该相当优渥。”格蕾丝回忆起十年前的事,笑着说道“认识你之前,我可还从来不知道纽马克特赛马场呢”
“认识你之前,我也不知道有一天我会渴望婚姻。”约瑟夫牵起妻子的手。
两人一边分析着案情,一边往前走。
根据格蕾丝之前的观察,那位女士在提到草地滚球、爱思科赛马场、纽马克特赛马场,这些上流社会才经常去的地方时,没有丝毫的犹豫。
她似乎对这些地方非常熟悉,这样的人,从前的生活一定非常优渥。
而当格蕾丝提起野餐、骑马、打猎一类的活动时,那位女士就表现得缺乏兴趣。
由此可见,她不是那种好动的姑娘,只喜欢静静地坐在一边,观看别人的表现。
如果这一切不是精心的伪装,那么那位女士的出身必然不错。
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
一个出身不错的人,居然除了丈夫以外,没有任何其他亲属过来指认或者探望。
“我们假设有两种情况,第一中,那位女士是个独生女,她的父母亲给她留了一大笔遗产,但是这对父母已经去世了。”格蕾丝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