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明明改正过来了,再答的时候依然是错误的。
比如,修界与人间有法规,修道者不得在凡人面前展露法术,妖术与魔术等非自然术法,以免引起社会恐慌,以下情形例外自身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经修真者协会认定必须术法才能解决的;大自然灾害,必须使用术法才能保护凡人生命安全的
邱道长在第一份试卷中有一道题,“在以下情况使用术法正确的多选题。”
a腹中饥饿,飞上公园的果树摘取果实 b:闹市遇凡人歹徒,使用术法使其屈服 c遇上法术高强的邪修,遁逃 d:地动,使用轻身术救人
两只虎妖把四个选项全选了,邱道长显然讲解过这道题,俩人还罢那条法规写在了旁边。
接下来四份试卷都有这个知识点的衍生点,只是问题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最后一份试卷它变成了情景单选题。
茅山的方道长出门旅游,碰到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他应该a:使用束缚术将人抓住 b:使用火系法术将人杀死,除恶扬善 c:将人炼为傀儡,既能为民除害,又能收为己用 d报警
上面有涂改的痕迹,先是选了c,对方可能觉得不对,又划去选了a,可是,这依然是错的。
但不论题目怎么变,知识点是一样的,一般只要牢记这条法规,管它形态怎么变都不会答错才是。
当初林清婉来考试的时候只扫过一遍那本装订成册的法律法规就拿了满分,因为,实在是太简单了,基本只要牢记一个知识点就行。
遇事莫冲动,尽可能以合乎法律的形式解决,只有当公共力量解决不了的,再考虑用飞自然能力,宁谨慎过度也不犯错,那这套试卷过关就不难了。
显然,这也是修真者协会希望修道者能够养成的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更多的保障凡人的生存权利。
尤其是在他们国家,凡人不被允许拥有枪一类杀伤性强的武器,那么凡人对修士天然就有一种弱势。
两只狐妖脑筋不能转弯,一根肠子通到底,根本思考不了这些,而修真者协会是不放心这样的妖生活在凡间的。
因为他们遇事容易冲动,不思后果,不会压制妖性,一旦发起怒来,轻易可取人命。
试卷的最后有一道题,一直未变,但邱道长从不讲解,但直到现在,两只狐妖从未做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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