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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赵破奴带来的改变(2/3)
烈的保护欲望,云琅仅仅是随便评价了一下苏稚粗糙的缝合手法,那个被缝合的家伙居然恶狠狠地看着云琅,觉得他非常的碍事

    军营中不能出现女人这在以前是一个铁律,可是苏稚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女人,这些最迷信的伤兵们却选择了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跑去上官那里报告说军营里多了一个女人。

    不过,估计也没人敢因为那个多事的家伙会被所有伤兵们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熏肉的过程经历了十天,白登山高温干燥的空气迅速的将所有鲜肉变成了熏肉。

    肮脏不堪的军营重新变得整洁,霍去病的脾气似乎也彻底变好,不再给云琅脸色看了。

    有样学样,当谢长川发现骑都尉奇妙的把鲜肉变成了熏肉,而且味道变得更加鲜美之后,白登山上其余的军伍,也开始依法施为。

    大汉其实是有腊肉的,不过呢,制作腊肉需要大量的盐,这就很麻烦了,军中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盐供云琅祸害。

    相比腊肉,熏肉用的盐就要少一点,经过柴火熏制之后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烟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熏肉炒野葱之后,就重新爱上了马肉,至于曹襄跟李敢,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熏肉带回去。

    赵破奴在吃到熏肉之后,就向霍去病建议,他当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换物资的秘密据点,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也是那些异族人交易的高峰时期,既然骑都尉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捞一把

    赵破奴是一本正经的提出这个建议的。

    这让从没有抢劫过别人的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很难接受,只有谢宁明确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该不会是马贼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词造句,小心的问道。

    赵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喽。”

    “这么说,你真的干过马贼”“曹襄兴奋地问道,他在长安只听那些异族商贾说马贼强悍,现在终于见到一个活着的马贼了。

    “干过,加入了一个叫做龙卷风的马贼群,干了两年,这两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后来,龙卷风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骑兵,被人家连老窝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为聪明,眼见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里,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脑袋了。

    说实话,当兵呢,是因为遇到我义父,要不然我最大的愿望是组建一支马贼,只要小心谨慎,别遇上大汉军队跟匈奴骑兵,抢劫上年,我就能去长安做一个大富翁。

    将军,说真的,当马贼正是太来钱了,别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烂,人也脏,可是,他们真的很有钱。

    这些年,大汉与匈奴打仗,顾不上那些小野蛮人,没空跟他们收人头税,他们已经积攒了很多的牛羊,皮货,每个人都吃的嘴角流油,养了那么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头领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开了十几天的大集会,只要过去的人,都能在那里白吃白喝十几天,女人随便睡”

    就在霍去病,云琅半信半疑的时候,谢宁轻轻地咳嗽一声,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抢过两次,我父亲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军作战就给了我两百个亲兵,由老亲兵首领带着去了两次嗯,收获不错,顶我母亲在家里种五年的地”

    霍去病这人对钱财没什么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饭吃,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

    至于曹襄,他母亲就是大汉国最恐怖的抢劫犯,对钱财也没有太多的欲望。

    云琅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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