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紧接山体,蜿蜒而下,便是一片土地肥沃的河谷地区,虽然田少山多,但也养活了一地百姓。
长泉村就坐落在河谷的中段,丰水期能有五米多宽的河流,从村子的正中央穿越而过,村人吃穿用水,都是依赖着这条河流。
清晨时分,正是家家户户冒着炊烟,最是热闹的时候。
罗家院子里,气氛却十分僵凝,大大小小都不敢发出声响,生怕吵到屋里头的人。
“小雪,娘醒了吗”老二罗文华媳妇严巧云压着声音问,脸色惴惴不安。
被她拽住的是老四罗文松的童养媳,鹿小雪瑟缩了一下“没听见动静,可能还没醒。”
“都躺了一天了,这么躺下去也不成啊,要不你去劝劝”严巧云嘀咕道。
鹿小雪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二嫂,我不敢,要不你去吧。”
“我也不敢。”
两个小媳妇对视一眼,想起婆婆素日的权威,闷不吭声的开始做饭。
做饭原本该是大嫂金红莲的事儿,可昨天家里大吵一架,金红莲小产了,正躺在床上起不来。
进了厨房,四下无人,严巧云忍不住为大嫂抱不平“大嫂多好啊,这些年操持家里,照顾爹娘,还给大哥生了一儿一女,大哥咋忽然要跟她离婚。”
鹿小雪低着头“是啊,真要是离了婚,大嫂一个女人可咋办”
离婚两个字砸下来,让两个小媳妇心惊肉跳。
婆婆是难伺候,可在罗家至少能吃个半饱,离开罗家,大嫂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要怎么办,这不是要逼死人吗
“娘喜欢大嫂,昨天都被大哥气晕过去了,只要她能醒过来,这婚指定离不成。”严巧云低声道。
说是喜欢,其实也是矮子里头拔高个,罗家老娘为人严苛,使唤媳妇跟使唤佣人似的,不过是老大最听话,又给她生了孙子,所以比两个妯娌有脸面一些。
鹿小雪抿了抿嘴,她显然不这么想,娘再喜欢大嫂,儿媳妇能跟儿子比吗
大哥考上了大学,现在眼看着是攀上高枝儿了,娘昨天一时气急,醒来冷静下来了,肯定也是站在大哥那头的,哪可能护着大嫂。
很快,简单的早饭就做好了。
鹿小雪走到屋门口,低声喊道“娘,你醒了吗”
屋里头,沈沛霖正两眼无神的躺在床上。
她苦着脸,努力平静自己的呼吸来缓和头痛欲裂的脑袋,梳理那蜂拥而来的记忆。
可怜她上辈子母胎单身,还没结婚生子就迎来末世,靠着植物系异能辛苦挣扎。
比丧尸更可怕的是全球植物退化,人类极度缺乏食物,种子失活和土地污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拥有植物系异能的她也整天吃不饱。
一朝穿越,无痛当妈。
等梳理完记忆,沈沛霖的脸色古怪,长泉村罗家金红莲、严巧云、鹿小雪,这熟悉的名字,可不就是她临死前捡到的那本年代文小说。
不止年代文,还是苦情剧。
当时他们正在搜寻失陷城市,试图找到有用的东西,路过图书馆时留宿了一晚。
沈沛霖随意捡起一本书打发时间,这一看,倒是把她恶心的够呛。
作为年代文苦情剧的罗家可谓集合了所有极品元素,老大罗文俊是个凤凰男,考上大学攀上高枝儿,就急着回家离婚抛妻弃子。
老二罗文华是个窝里横,在外怂包没能耐,在家就知道打老婆孩子出气。
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