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便身着官服去翰林院报道。
谭昭是寒门子弟,他爹考了一辈子的功名到死都是个秀才,死前郁郁而终告诉老妻一定要抚养儿子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这样的实例并不少见,只是谭昭苦读成才真的实现了死去爹的愿望而已。
而且要说这具身体长得丑,也未免太过偏颇。只是孤儿寡母家财有限,钱都用来读书了,吃的自然就比不上了,人面黄肌瘦,自然就称不上好看了。而且若非人本身就是京城周边人士,恐怕谭家连上京赶考的盘缠都拿不出来。
远远地便看到了翰林衙门,谭昭整了整衣冠,抬步便要跨进去,只他刚跨进一只脚,旁边便有男子朗而清润的声音响起“在下李寻欢,这位兄台,同路可好”
谭昭抬头看人,嚯,当真是位风流倜傥的好男儿,就这通身的气质,也难怪皇帝见色起意要封他做探花郎了。
谭昭记忆里是见过李寻欢的,只是寒门与世家子相交面不同,离得最近也就是殿试的时候,这会儿人来打招呼“你知道我是谁,对吗”
“谭兄聪慧。”
简直顺着梯子往上爬的典型代表,如果这里不是翰林院,谭昭觉得站在他面前的是个江湖侠客,陆小鸡那一挂的。
今天的翰林衙门有些热闹,间或还有不少人窃窃私语,似乎是要看状元郎和探花郎的好戏,只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两人竟然说说笑笑地进来,言谈间似乎还蛮开心夭寿了,这今天的日头怕不是从西边爬上来的
直到两人领了职位离开,后面的话语声才渐渐大了起来。
上工第一天就是认识同僚熟悉工作,翰林院名字叫得响亮,干的却是鸡毛蒜皮的事儿,不是修书就是替领导起草文件,谭昭一件都不会办。
摸鱼摸了一整天,出门可巧,又遇上俊秀的李家三郎。
谭昭是不太想同李寻欢走在一起的,要不是这位气死了原主,他也不会想想都来气,他身体还没好,只微微靠在墙上开口“李兄,好巧”
李寻欢看着面前身材瘦削的年轻人,虽有羡慕却并无嫉妒,而且相处下来,这位谭兄实在深得他心“不巧,在下想请谭兄喝酒。”
说起喝酒,谭昭心里有些落落,说好要请七童喝梅花酿的,却没想到他死得太快,也不知道那坛酒最后进了谁的肚子。这般想着,谭昭就开口回绝了他“不了,在下身体不适不适合饮酒,还请李兄”
他话还没说完,只听得有什么东西破空而来,谭昭武功虽然不在了,耳目却依然很是灵敏,他刚要往旁边一滚,旁边却传来一股巨大的拉力。再一转头,只看到李寻欢提着他的衣领从半空中轻巧飘下。
而方才他站的地方,一柄大刀深入墙体。
卧槽,系统你出来
系统不说话,甚至心里有些小开心。
谭昭推了推提着他衣襟的手,竟然没有推开,他终于不耐地开口“李兄,你”放开我
话真的又没说完,他又被人拎了起来,那把大刀的主人已经将大刀从墙体里,刀身凛凛,这是一把杀过人的刀。
说实话,谭昭并没有多么害怕,愣是谁在西门吹雪的剑下逃遁过,都不会惧怕普通的江湖刀客,特别是这种二流刀客。
李寻欢终于放开了谭昭,他近前一步,步法潇洒,只轻轻一推掌,修长的手指划过刀柄,那刀客面目凶狠,却是什么力气都使不出来了。
他憋屈地用力,却只获得一个刀器落地的结局。
“李寻欢,我说过一定会逼着你出飞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