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抬起头,琥珀色的眼眸静静地看向面前的青年,淤泥在光线中的细小尘埃在空气中上下浮动,他的目光穿透咫尺间的距离,穿透了漫长的时光,好像又回到了初遇的那一天。
彼时他走在猫薄荷城堡的楼梯上,一步一步拾级而上,甜腻到险恶的香味从三楼传来,将他层层裹挟,过于蛊惑人心的香味,其实在激起欲望和冲动的同时,还会唤醒一些遗落在记忆深处的童年回忆。
那时还是小雪球的他,就算变成人形,圆滚滚的虎耳和毛绒绒的虎尾还是存在,他对着父皇母后软磨硬泡,终于得到进入猫薄荷城堡的许可。
猫薄荷城堡,对于年幼的他来说,就像一个迷离的梦境,他张开双臂,快活地在偌大的城堡中跑来跑去,绿意盎然又金碧辉煌的城堡里,到处都是他的笑声。
他赤脚踩在猫薄荷上,蹦蹦跳跳地行走着,脚底有一些痒意,于是他甩了甩尾巴,忍不住蜷缩起脚趾来。
所有的功课都可以抛之脑后,没有母后板起脸去教训他,也没有苏老师喋喋不休的劝导声,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还有那无处不在的香气。
小雪球陛下终于蹦哒累了,于是躺在了猫薄荷丛中,他一个人哼哼唧唧,时不时快乐地打滚,地面上的猫薄荷气味越来越浓,浓到如有实质,好似一层翻涌的薄纱盖在他的身上,将他带入了一个神奇又美妙的梦。
梦里有一位白衣黑发的美人,如花如雾,隔着云端对他浅笑,霎那间的心花怒放,他当时就在梦里想,我要让他做我的帝后。
梦醒之后他什么也记不得,抓心挠肝地想梦中人的模样,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回忆起,只有在猫薄荷城堡中醉生梦死放纵自己时,才能入梦见到那个人。
然而那一天,他的梦中人却从梦里走了出来,躺在猫薄荷丛中,闻声抬眸看向他。
这是梦里也不曾出现过的美好。
他有时会觉得白棠是为他而生的,有时又觉得这个世界是因白棠而存在的,如果不能遇到白棠,那么他的人生好像也没多少趣味。
一个人总是要为一些东西存在,可以是信仰,理想,或者单纯的因为所爱的人。
在遇到白棠之前,他坐在王座上偶尔会觉得无趣,滔天富贵与权势都在他的手中,他却觉得一切不过如此。
也许是他一路顺风顺水,从来没有遭遇挫折,所以任何事情都不会放在心上,其实仔细回想此生,他也确实是最遭人艳羡的人生赢家,哪怕是雷劫,因为白棠在旁边,他一根头发没少,就这样安安稳稳地度过。
只是他一直觉得,自己身上是有一种使命的,冥冥中有一股力量指引着他行走,他有时候会听到心里不知名的声音,缥缈的,悠远的,包含着无数的遗憾与期待,那道声音说
我的小妖怪,我要让你受到万千宠爱,一生都自由自在。
这或许就是他存在的意义吧,在亲眼看到白棠的那一刻,他就这样福至心灵,如果人一定要有存在的理由,那么他的理由就是让眼前这个人,无惊无苦,此生无忧。
辛普森眨了眨眼睛,对白棠发出一声低沉的嗷呜声,“那好叭,就一个。”辛普森陛下可怜巴巴地说。
因为没有讨价还价,“懂事”的辛普森陛下得到了白棠爱的摸摸头,大白虎眯起眼睛,惬意地享受着白棠的摸头杀,而后他趴在地毯上,乖乖等白棠做蛋挞回来。
在这个期间,他的养子,皇位的继承人,一只名叫猞猁精克林顿前来拜访,辛普森只好变成人型,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和这只猫崽子交流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