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一笑,说“清漪这个形容要是说别的男人一定不恰当,但是易之真的最恰当不过了。”
李易之的脸不知是羞还是气的,透出点粉红,让李芝见了也觉得有趣。
赵清漪说“英雄所见略同。赵总,我最喜欢莲花了,就想找一个像白莲花一样的男人当男朋友呢。”
李芝说“易之还没有女朋友。”
“姑姑,不要胡说了。”
李芝说“脸皮比姑娘家还薄,清漪都不害羞。”
“我为什么要跟她比”
赵清漪套话也没有套出什么来,转念一想,便是真有,也没有人将这种身体说得所有人都知道的。
所以还是要扒衣才有用,现代社会要合理合法的扒男人的衣服,真的挺难的,要是在古代还可以窃玉偷香一样,穿着夜行衣潜进去,点了他穴道看个够。
现代到处是监控,高楼大厦加上智能保险锁、报警器等等工具,当采花贼是会很惨的。
唯一的办法是接近他,以约会的名义骗出来。
赵清漪说“李教授这样说,好伤人心,没有女朋友可以聊聊的嘛。”
李芝也不禁暗道现在女孩子的直接和厚脸皮。
李易之转开头,蹙了蹙眉,不理她的样子,李芝忙打了圆场“清漪,不要皮了,我们还有事,先走吧。”
赵清漪抓住最后机会,说“电话给我。”
“”
“那我的给你,18xxxxxxxxx。记得打给我。”
因为赵清漪才刚满十八,还没有考出驾照,所以是李芝开车,赵清漪坐在副驾座。
李芝不禁问她“你真的喜欢易之”
赵清漪还不确定,笑道“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合不合适稍稍处过才知道的。”
“你也还年轻吧。”
“有合适的就趁早试试的,不然都剩下更不合适的。”
李芝点点头,说“但是你们年龄相差有点大,他大你七岁。”
赵清漪说“如果合适,我就不介意。李总,有机会你也劝劝他,我又不是老虎,不会吃了他的,让他出来,我请他吃顿饭。”
赵清漪信马由缰吃饭后散步,走到无人处,按倒扒衣,如果不是的话,那就赖吧。比如说,她还是喜欢女人,她已经这么努力的去和男人相处了,可原来脱了他衣服都没有感觉。
李芝总觉得这对话有点问题,终于回味过来,这剧本有点颠倒了。
小姑娘家家的,攻性这么强。不过想到自己侄子那种性子,还真只有这种外貌智商条件配得上,又十分主动热情自信还有点顽皮的女孩有希望打动。不然,大约是注孤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是白莲花一样的男人还好,如果是风流霸总、风流王爷、风流皇帝这种角色,我也不知道女主要怎么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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