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帝都那边的警察交流后,帝都的警察联系换新号码的周倩,言语中周倩明确表示不会回家,也让老家那边的人不要再骚扰她。
人家女孩子过的好好的,帝都那边的警察还亲自去看了,一点问题也没有,不是进了传销窝,也不是被骗了,就是一个人要出来打工,这些调查清楚了,反馈到老家这边的警察,知道后,也只能让娘家人不用找了,要么等女孩子主动联系她们,不然没别的办法把女孩带回来,成年人了,又不是未成年,未成年丢了,还有这个义务把孩子带回来,成年人自己的选择,警方也没这个权力的,也不可能告知这些人她具体去了哪儿,这是,倒也问过女孩,但女孩强烈抗拒回家,或者和家里人联络,最后只好作罢。
周倩婆家听完警察说姑娘好好的,自己不愿意和他们联系,也不想有更深入的接触,不依了,人跑了,娘家也找不回来,那就还钱吧。
周怀强哪舍得把到手的肉给吐出去,反咬一口说是婆家没把人看好,这钱不能给。
“我闺女都给你儿子睡了,你好意思问我要钱”也不管周围有没有外人,很直白的说出这样的话。
这话听得男方父母哑口无言,婆婆最后直接拍着大腿说“谁家闺女的第一次这么贵啊,八万块,你们也太贪心了,故意坑我们呢,你女儿都说让我们问你要,你们还不给没有天理了”
亲家一下子变冤家,就在周家的院子里大吵起来,媒人是里外难做,最后约个时间把两家人请到自己家里,喝茶详谈解决办法。
在赴约之前,周怀强特意托人问了问家里有亲戚的朋友是做律师的人,这个钱不还的话会怎样,那边律师在了解到这件事,而且没有领证,也仅仅之结婚了两三个月为前提,给出的建议是“还,不然对方走起诉索赔彩礼,九成概率输官司不说,还要承担原告的诉讼费律师费。”毕竟这是给女方的彩礼,但最后婚事没成,那彩礼自然是要返还的,。
民间约定俗成的问题并不能决定法律的走向,遵纪守法很重要。
对方这么一说,周怀强自然依旧心有不甘,心里更加厌恶那个偷偷跑了的女儿,给他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心中有火无处发,可是如果不还钱,又要面临起诉的问题,脑袋都大了。
男方这边也在想办法,看看怎么把这个钱要回来,他们想的是,就算要不回来全部,最起码要回来大部分吧,毕竟他们也觉得有点理亏,人家大姑娘的确是黄花闺女,名声传出去,对谁都不好,儿子以后还要娶新媳妇呢,也不太想和周家闹得太僵,想彼此留个台阶。
媒人在了解彼此的情况后,先后都单独聊了聊,最后到了预定时间,还算和谐,周怀强说可以退,但是只能退一部分,而且还要有村委会的人做见证人,还担心男方不承认。
男方本来还担心周怀强死不还钱,到时候胡搅蛮缠,不然法院真的判了,对方一直不给,也要折腾很久,打官司可麻烦死了,他们也不想惹官司。
在他们眼里,打官司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于是,周怀强只还了六万,找来见证人,男方接过这个钱,表明从此以后两家没关系,之前闹得那么僵,媒人看到现在和平解决了,在心里大大松了口气,还在心里暗暗想,以后再也不当媒人了。
可这对周怀强来说,也是大大的损失,依旧没放弃寻找周倩,还想托关系请镇上派出所的人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