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荟暗搓搓的瞅了明臻一眼。
明臻早就换了新衣,胭脂色的衣衫将她一张玉雪晶莹的面孔衬得越发可爱。没有让安国公夫人罗氏看到明臻狼狈不堪的模样,明荟到底有几分不服。
现如今,高门贵族的女孩子都兴读书,明荟今儿休息,明天还要去学堂,一大早就要起来,天不明就得梳洗一番。她厌倦了这番,只是旁人家的女孩儿都在,明荟也不得不去。
想起明臻每日开开心心的在家里,想休息就休息,既不用学习琴棋书画,也不用和其他女孩子勾心斗角相比较,明荟心里头一阵郁闷。
明臻乖乖巧巧的捧着碗,只夹自己面前的菜。明荟特意夹了一筷子肉放在明臻的碗里“妹妹多吃一些,这是红烧兔肉,尝起来可香。”
明臻的手抖了抖,胃口顿时没了。
一想起自己的小兔子,明臻眼圈儿瞬间红了起来。
明荟笑嘻嘻的“妹妹还没有读书习字,知不知道兔子的兔怎么写”
明臻摇了摇头。
明荟细细的手指在桌面上画了画“你看,这样写。”
一旁罗氏笑盈盈的对明义雄道“老爷,您看她们姐妹俩玩得多好。饭都冷了,阿臻,别只顾着听姐姐说话,赶紧吃饭呀。”
明臻看着香气扑鼻的红烧兔肉,一点胃口都没有,筷子夹了一点米粒,送到了口中“我吃饱了。”
“怎么不吃完”明荟见自己夹给明臻的兔肉一口没吃,“平常阿臻吃那么多,今天不太舒服”
明臻轻轻摇头,结果丫鬟递来的茶水,略尝了一口茶“阿臻想要回去。”
明义雄看了这小丫头一眼,明臻年龄尚幼,不过眉眼间一抹秾艳,此时已初见端倪。
小姑娘长得是漂亮的,比她娘小时候更加艳丽几分。因为婴儿肥未褪,看不出长开后脸型如何。
不过,看这眉眼唇鼻,和斓姬并不相似,尤其是眼睛,斓姬小时候眼睛就是细长形状,明臻的眼睛却很大,肌肤欺霜赛雪,比斓姬还要剔透几分。
性子也不像斓姬。
明义雄一阵落寞。阿臻脑子有问题,性格不会像任何一个人。
等明臻离开,明义雄才对罗氏道“阿臻反应迟钝,身体较弱,不适合养在公府之中。”
罗氏温和的笑笑“咱们家里的孩子,也不能送出去,哪一个都是老爷的掌上明珠,都该被好好养着。”
明义雄对罗氏的敬意多于爱意,两人相敬如宾,有些事情,明义雄也会和罗氏商量一番。将明臻送走这件事情,明义雄也会告诉罗氏。
略一思索,明义雄道“乡下庄子里养出来的孩子都壮实,我想将阿臻送到庄子里。”
“啪”的一声,明荟筷子上的红烧狮子头落在了碗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瞬间又惊又喜。这是真的吗父亲要把明臻这个小傻子送走,送到庄子里
在庄子里养几年,明臻肯定就变得和乡下的野丫头一样了。对于明臻的美貌,明荟是嫉妒交加,将明臻送走之后,安国公府里再也没有能够压得过明荟的姑娘了。
明荟一双眼睛乱转,藏不住自己的欣喜。
罗氏警告的扫她一眼。
明荟赶紧低头吃东西。
罗氏道“这怎么好离家这么远,我也不舍得。”
“这件事情已经敲定了,庄子前两天置办好了。”明义雄道,“丫鬟婆子也置办好了,只需要将阿臻送过去就行。”
虽然敬重自己的发妻,但这件事情上,明义雄却不放心交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