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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自证圈套(2/4)
“依照律法规定你确实不具备审理的资格,但案件初始调查阶段在你的管辖范围之内,你就应对这个案件负责,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没有敦促仵作对姚静恩验尸,仅以一封遗书便将案件上报,这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在渎职。”

    律法著明,钦差大臣巡查时发现官员存在渎职的行为,可以就地斩杀。

    曾矗自然不能让这个罪名落在自己的头上,“您可以说我失职,但不能说我渎职。”

    失职一般降官罚俸,顶格处罚也就是罢官。可若是渎职,那就不同了,这是死罪。

    失职与渎职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庭渊偏要与他在这一点上辩上一个清楚明白,不攻破他的心理防线,想让他交代后面的事情,几乎毫无可能,“在闻人政这个案子上,难道你不清楚证据不够齐全吗你不知道仵作没有对姚静恩进行尸检吗闻人政从一开始就直接认罪承认自己的罪行了吗”

    面对庭渊的连环发问,曾矗有点卡壳。

    但他很快就找到自认为合理的说辞,“我确实没有权利审理他的案件,也是头一次遇到官员犯法的案件,处理经验不足,同时也担心旁人会认为我包庇下属,才将案子移交至霖开城县衙,县衙的官员认为达到立案的标准,这才立案将案件移交至总府。”

    庭渊也很清楚他想做什么,无非就是想通过拉霖开县的官员下水,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分摊责任。

    自然不能按照曾矗的节奏走,庭渊果断选择跳出他的逻辑思维,不去与他共情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你只需要回答我提问的问题,清不清楚、知不知道、认没认罪”

    曾矗见庭渊不上套,也没上庭渊给他下的套,“所以我承认自己在这个案件上存在失职的地方。”

    “好,你说自己失职,那么你列举出来,你失职在哪里”

    庭渊在打断他的思路时,就已经想到他会这么反击,从他要将曾矗的行为定性为渎职时,就已经替他埋好了圈套。

    伯景郁极少看到庭渊如此咄咄逼人,步步紧逼。

    曾矗没想到庭渊还在后面给他留了一手,一时间竟答不上来。

    庭渊也不急“既然你说自己不是渎职,那就拿出证据来。”

    他让庭渊证明他渎职,反之庭渊则让他证明自己没有渎职,不愿意证明自己没有渎职那就拿出失职的证据。

    这是一个自证的逻辑,一旦陷入自证,除非证据链完美无瑕,一环证据出问题,那就全都是漏洞。

    曾矗也反应过来了,庭渊给他下了一个连环套,但他现在却不得不按照庭渊给他下的套继续往下走,拿不出失职的证据就是在变相地承认自己渎职。

    身后一众官员心里忐忑不安,若是他们对上庭渊,能否在他严密的逻辑下寻找到一条出口。

    曾矗在脑海里飞快的思考,应该以什么方式破局,摆脱此时的困境。

    半晌后,他道“没有敦促仵作尸检致使证据链不够完善,是我最大的失职,但我并非故意不敦促仵作尸检,而是想让通判大人来春熙城之后,由我们两个人一同在场时再由仵作尸检,以确保我对闻人政并无偏私之情,然而谁能想到一场大火竟然将他们全家都烧死了。”

    “即便将她的家人烧死了,为什么你依旧没有敦促仵作尸检”庭渊反问他。

    曾矗道“因为她的尸体已经不具备尸检的条件,已经被她的家人收殓准备下葬。”

    庭渊问他“那么你说自己没有敦促仵作验尸是想等通判一同前往验尸,在此期间你可有通知她的家人妥善保管尸体”

    曾矗“”

    他道“这正是我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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