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地思忖了片刻,青年决定下楼。
这栋楼也不知荒废了多久,地上积累的灰尘出奇得多,且随着向下的楼梯不断增加,已经到了一脚一个坑的地步,越往下走,扑面而来的霉味与土灰味越发呛鼻。
与拥有窗户的楼上不同,地下室几乎是个密闭的空间,有几缕月光从开在花园的天窗投射下来,在布满灰尘的地面上汇聚成了一滩小小的“水洼” 。
卡洛斯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注视着空无一物的地下室,昏暗的光线似乎对他没有太多影响,青年的视线在厚到惊人的灰尘上停留了片刻,转身欲走,却听到脚下“嘎巴”一声,一个小而脆的硬物从足以淹没鞋帮的尘土中飞出,掉落在被靴子踩出的坑中。
青年掏出了一个老式火机,单手打开金属帽,点火阀一按,代表温暖的橙黄色光芒在狭窄的楼梯上亮起。戴着手套的修长手指将硬物捡起,凑到火光中仔细端详,就见这东西大概有黄豆大小,外壳近似石子,中间中空,因残破而只剩一半左右,可能是沾染了太多尘土的缘故,看不出原本的色泽。
收起这个意外收获,卡洛斯转身离开地下,顺着楼梯越过一楼,直接来到了二层。与快变成灰尘乐园的下层相比,楼上两层称得上亮洁如新,不仅地板上的灰尘近乎绝迹,家具摆设也干净整洁,仿佛有人在定期打扫一般。
按照卡洛斯的经验,这种多年闲置的空屋一般都会被流浪汉或者地痞流氓所霸占,虽然不排除以上二者拥有洁癖的可能,但无论是二楼的主卧还是三楼的两间次卧都没有外人居住的痕迹,陈列摆设也明显彰显着主人的喜好特点,不难推测出勋爵本人住在三楼,二楼则是两个女儿的居所。
勋爵所在的三楼整个以红金色为基调,沉闷得让他想起了贝格里斯的大公府邸,两个女儿合住的二楼主卧倒是淡雅清新,壁纸上的绿藤像是一个个王冠,簇拥着挂着华丽幔帐的床铺和精工雕刻的梳妆台。里面的家具全部一式二份,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靠窗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香水,而靠门的那张上却全是空了的花瓶。
然而即便如此,到现在为止,这也不过是一间破败的空屋,即便处处透着诡异,但只要不主动伤人,也只不过是千千万万诡异事件中的一桩,没有耗费人力物力一追到底的价值,这大概也是约翰停止调查的原因。
哦,对。
卡洛斯放下了手中的香水瓶,即便是没有打开,手套上依旧残留着扑鼻的芳香。
差点忘了,明克兰没有流浪汉,也没有地痞流氓,所以失去主人的洋房无人翻动和霸占也很合理。
真正不合理的是,明克兰没有流浪汉和地痞流氓这件事本身。
这里是“中枢之城”,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人涌入又离开,即便市政大厅制定了严格的上下城区分离政策,将这些鱼龙混杂的来客限制在了下城区的旅馆街,又怎么能筛掉那些无处不在的恶徒、酒鬼和无家可归的倒霉蛋
除非,他们另有去处。
站在梳妆镜前,卡洛斯看着水晶镜面映照出来的自己,有些扭曲,又有些变形。
假如他是城市的管理者,会怎么做
设置收容所还是全部驱赶走
不,这些都是人的做法,而明克兰的拥有者并不是人。即便是被认定为“死亡”,这座城市依旧在按照祂所定下的规则在运转。
祂会消灭他们。
青年舔了舔嘴唇,感到了战栗。
祂会设下圈套,等着他们自投罗网,就像人类灭鼠一样。
首先,设置捕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