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媒体上,介绍语用的是英文,专辑本身却是原本的模样。
“一张华国专辑。”吉米慢吞吞地点开音乐,“第一首是慢歌。”
“哇哦。”
他认不出歌名,却能听出旋律本身的出色之处,客观来说,这种风格的音乐并不是北美市场的主流,biboard上排名靠前的歌要更轻快一些,在吉米看来,这张专辑的主打更接近于世纪交汇时的流行,天后们推出了无数经典,她们有着厚重的嗓音,歌曲的旋律也很打动人。
“确实是一首不错的歌。”吉米一直很喜欢以前的歌,只是在他的朋友圈里,ra更流行一些,朋友们学着弹舌的技巧,喜欢raer们的坏脾气,他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歌都非得有feat不可。
听完主打,吉米开始听b榜上排名最高的呼喊,他搜过这张专辑,讨论度最高的就是这首呼喊。
四分钟后。
吉米打字的速度明显加快,他在向周围喜欢听歌的朋友推荐“嘿,伙计,或许你听说过一个叫的外国组合,他们有首歌太太太酷了,你必须去听一遍。”
呼喊不仅是高音惊艳到了他,它的旋律同样是他喜欢的,他现在明白为什么这首歌可以爬到那么高的位置,它值得,它绝对值得。
高音的区域,低一些的区域这些人的合唱没有任何瑕疵,吉米甚至怀疑,如果在演唱会的现场,这样的声音真的能被展现出来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一定会成为的歌迷。”
吉米立刻去网上搜,终于从一块边角的报道里搜到了好消息,网上说,有计划在海外开办巡演,这是华国歌手进军北美的新尝试。
吉米决定了,他要听的演唱会在他把狂想曲这张专辑听完之后,他立刻许下了这一宏愿。
而顺着狂想曲的链接,吉米顺便把以前的专辑听了个遍,不夸张地说,他可以在每张专辑里找到至少一首自己喜欢的歌。
这对他而言并不容易。
为了听懂歌词,吉米找了一个翻译器,一个字一个字去翻译。
他打算学中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