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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优免(2/2)
的人是免赋役的,这也是魏广德对科举考试执着的原因之一。

    在他想来,只要通过科举考试,拿到功名,做什么都可以免赋役,太幸福了。

    可是现在他翻遍了从洪武到嘉靖的全部邸报,都没有看到一篇关于士绅免赋役的法令条文。

    这点,其实在之前魏广德翻阅洪武朝颁发的大明律和弘治朝编撰并经过正德、嘉靖朝修订的明会典就产生了疑惑,因为通篇都没有士绅免赋役这个说法。

    但是,不管是自家老爹,还是身边所有的读书人,都是这么说的。

    魏广德只找到了优免杂役的条文,可是对于赋税和正役确实应该有的才对。

    劳役这个东西,或许是因为一些政策变化,到了魏广德所在的后世,早已经不存在了,所以知道的人多,但是具体详情并不清楚,所以在很多人看来,古代主要就是要交给官府赋税。

    而魏广德来到这个时代,通过看书已经搞清楚是怎么会事儿了。

    赋役中的赋就是赋税,役则是劳役。

    赋税不仅要征收田地产出,民户在这个时代还要缴纳丁税,也就说后世所说的人头税。

    劳役也一样,根据持有的田地的多寡和家里丁口数量安排劳役,这其中有三项内容里甲正役、均徭、杂役。

    所以,梁方仲先生所说的“赋中有役,役中有赋”,才是明代赋役制度的实质。

    大明会典里的记录应该是这个时代真正的记载典章制度的资料,可是里面却只有优免条例,却根本就没有记载免赋役的条文。

    魏广德找到最近的关于免赋役的说法是嘉靖二十四年朝廷颁布的优免条例,其中非常明确的标注“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递减,至九品优免役粮六石、人丁六丁;外官减半;举、监、生员优免粮二石、丁二人;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

    什么意思呢

    以魏广德现在生员的地位,可以享受的就是免粮二石、丁二人这么个优待。

    再具体点,那就是可以免除家里两个人的除正役以外的劳役,同时还有二石田地产出所分摊的杂役。

    具体执行人是里正,所以在实际分派劳役的时候难免不会向着有功名的人,至少不能分派过多,否则有失公允的话,人家可以直接上县衙告状。

    翻了很多书,魏广德才若有所悟。

    实际上有明一朝,根本就没有给读书人这样那样这么多的优待。

    优免有,但是其实并不多。

    只不过,貌似在从上到下的执行过程中,朝廷的政策被读歪了。,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