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捋一捋,格伦跟他老婆应该是同伙,他故意躺在可以被外部看到的地方,假装死亡,欺骗正在送信的邮差。
邮差在惊慌之下,立刻逃跑去报警,而后,格伦又将被他打晕的加里给搬到了客厅,伪造出血迹与凶器,自己则趁机溜走了。
接下来就交给他老婆来表演。
米茜一口咬死,指控加里是凶手,把所有的锅都扣到那个小偷头上,反正就咬定是他入室抢劫并杀了人,还把尸体给藏了起来。
而做出这么多的掩饰,其实都只是为了摆脱白色王冠与歼察局随之而来的调查。
维克托用拳头击掌,非常自信。
然而里安隆却提问“不对,你这些推断其实跟米茜关系不大,就算真这样,那个女人也有可能完全不知情。”
“这太难掩盖了,我认为必须得有个人来为格伦打掩护,他妻子是最好的人选。”维克托笃定道。
里安隆反推维克托的推理“根据加里的供词,他在醒来后看到的米茜应该距离家门口不远,对方瞧见他身上的血后才发出尖叫,然后直接开门逃跑去报案,所以有没有可能,米茜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恰巧回家时撞见了这一切。”
“那也太巧了”维克托满腹怀疑,“她刚好回家,刚好开门,马上加里就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他什么时候醒来并不是关键。”里安隆分析道,“不管有没有凶手,格伦到底死没死,其实幕后之人都可以提前把布局弄好,等着米茜回家后发现杀人现场。”
“怎么会不是关键”维克托反驳,“万一那个小偷醒早了呢当他看见身下是血手上有刀,直接吓得溜之大吉,米茜回家后什么人都没瞧见,又怎么指认凶手只有那个女人和凶手是串通好的这一个解释,才会精准地掌控住时机。”
里安隆若有所思,也没争执,而是自然而然地陈述说“如果是我来行凶,我在动手前,应该会仔细研究死者与家庭成员的出行与行为逻辑,比如知道他们什么时间会出门,什么时候会回家”
维克托不想继续争了,反正两人讨论再多都是推测。
他认为一切都是格伦的诡计,而为了验证这一点,就得把活着的格伦给找出来。
因此又过了一日,维克托在周围的住户那里打听,看他们有没有在格伦死亡之后见过他本人。
根据邮差的供词,加里的供词还有米茜的供词,在时间上是没什么漏洞的。
邮差是先于米茜发现了格伦的尸体,加里与米茜碰面时看见过房内的落地钟摆,也知道时间,同米茜的供词是一模一样的。
也就是说,如果格伦没死,他在邮差离开和米茜回家前,一定会想办法逃离那栋房子,说不定会被人看见。
哪怕他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也肯定会有人看见他离开家。
但很可惜,没有这样的目击线索,只有街边杂货铺的店长见过格伦回家,但没有看见他再出过门。
维克托只能认为是店长太忙,没注意到。
倘若是往格伦死了这方面进行推测的话
他的尸体找不到,凶手如果把尸体给搬走会更加的明显,动静也更大,很可能路上就暴露了,因为是大白天发生的命案。
那房子没有后院,家里能藏尸体的地方肯定都被警察给搜过了,真要埋也只能往前院里埋,但那动静同样太大,毕竟院子正对着街道,路过的人都有可能发现,无法做到瞒天过海。
就是说,这案子不管有多少种可能性,格伦这个人的肉身都是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