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他吃一顿饭,要杀三百只鸡的事”
“是啊”
李绅最为人所知的就是这首悯农诗,但野史里记录他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其嗤之以鼻。
然后又说他办了几个案子,不够公正。
“感觉不太对劲,三百多只鸡舌一盘菜,别的地方都不吃吗也不可能浪费掉吧。”
“是啊,不是很合逻辑,历史记载的很多都不可信,里头肯定是带了不少偏见,可能还有党争的原因。”唐沅起身,手背后绑着头发。
“也是,古希腊雕像原来也是彩色的,兵马俑也是彩色的,青铜器原来也没有那么多锈。”林双倒地一字马,三百六十度晃,全身松得跟没骨头似的。
唐沅伸手拉他“别练了吃饭去吧。”
“我先冲个澡。你先过去吧。”林双腿一收,刷地立起,嘤嘤怪又过来擦地。
“嗯。”
在等林双来吃早饭的时候,唐沅把这事说了“又在地板上写了一晚上的字。”
林昭毫不动容,这家伙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又不是跑步。
“哥哥好像就是一个兴趣上来就会猛练,然后到达一个水平才肯放下。”
“这很正常,一个技能没有一定时间练习不可能熟练。”
“而且,他应该是很怕在别人面前表现不好,所以才经常说这个不太会,然后那个也不太会,接着就马上偷偷努力。”
“还是小孩子脾气。内里非常好强,不想让人知道他有什么不完美。”
“可他经常说这个不太会那个也不太会。”
“这叫欲扬先抑。人最无力抗拒的,就是被人关注,被人重视的感觉。你看他现在这样,好像不是很在意名气,如果别人离开了,他一样难受。”
“嗯”
“粉丝的爱还真是奇怪的”
“有些粉是真爱,不求回报的那种,有些真的是为了占有,现在外面每天都有人在等,这么热的天。”
门开,林双来了。
“今天什么安排”
“没有啊可能练几个字吧。”林双看看三人,在外头就已经听到她们在说什么了。
早餐比往时更丰盛一点,除了之前那几样,现在又多了一盘炒丝瓜。
“我炒的。”唐古丽菲笑道。
“自家产的”
“嗯,有机生态绿色。”
“好吃。刀工也好。”
丝瓜是很好的食材,林双有段时间没吃过了,虽然说早餐吃炒菜有点怪怪的,但还是很好吃。
吃完早餐,林双接着去练字。
唐沅有事要处理,她是真的林昭的助理,不是名义上的,帮着处理很多事务。
唐古丽菲倒是很有兴趣,跟着也拿了毛笔一起过来跟着练,但无论是唐沅还是丽菲,都没办法像林双一样三角撑写书法,那根本就是自虐。
“你这么不累吗”
“累什么,不累。”
“能不能加点东西”
“别太重。”林双以为唐古丽菲要在他背上放大米。
结果人亲自坐上来了
“五十斤”
“你怎么知道”
“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