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21章 chapter21(2/5)
,所以不难解释为什么从前在一起玩的很多乐队都会找她去帮忙。

    她右手先是放在贝斯弦上,音先起,酒吧里专业配置好的音箱将她的贝斯声送到整个酒吧每个角落,低频垫厚,节奏推上。

    她随手弹的枪花的seet chid o\039e前奏贝斯部分,枪花的歌在乐队里非常受欢迎,但是这段贝斯也着实不容易弹。她的手指在贝斯弦上舞蹈一样,灯光下只能看见素白的手指在跳动。

    六年前,当医生正式宣布她的手腕不能再继续打鼓了,沈星箩自暴自弃了近三个月的时间,等到后来再学别的乐器的时候,她第一时间选的就是贝斯。

    当年还在乐队期间,盛和洲最想要的就是一个优秀的鼓手跟贝斯手。

    鼓手是跟他配合得最好的剑。

    一段o完毕,沈星箩退后两步,退回老三身后。

    她还是习惯这个辅助者的位置。

    小杨在她后面,架子鼓重新起了一段旋律,小杨跟小莫分别o了一段,鼓声的o适合堆情绪,小莫的键盘玩得还不错,一出手就知道基本功扎实。

    开场秀完毕,老三的吉他把前奏响起,算是定下他们今晚正式要演出的歌是哪首。

    吉他声音在舞台上弹起,沈星箩有条不紊地跟着老三的旋律走。

    很多玩乐队的人都认为贝斯只是一个辅助的乐器,但其实对于完整的一只摇滚乐队来说,缺贝斯不可。没有这个编制,只能用音轨来替代,现场的观感会大打折扣。

    老三站在麦架前唱“也算是三言两句确定你的行踪,也算是见你进入他怀中。从此后我们再也不会有相逢”

    老三唱情歌,总能唱出少数民族的清亮和洒脱意味来,就算这首歌的歌词有点偏苦情歌,老三也没唱得苦涩,而是你走就走吧,我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得很好的感觉。

    苦情歌能唱成这样,也算是老三的少数民族独有技能了。

    沈星箩弹着贝斯,脑子里还能分神在对比老三的歌声跟盛和洲的歌声。盛和洲唱歌跟老三完全不一样,他唱歌,惯来是大开大合的曲风,低沉诱人的嗓音,能在娓娓道来中把人吸进歌里。

    唱到结尾,老三兴头起来,还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即兴唱了一段山歌,整段情绪气氛被推到了高潮。

    盛和洲在酒吧角落里听着,他让宋明洋先预定好了位置,也没叫酒。舞台上乐队在演出,趁着酒吧众人的注意力都在舞台上的时候,他戴着口罩,悄悄进了酒吧,灯光闪烁昏暗,少有人注意到他的到来。

    盛和洲心里都忍不住唾弃自己。

    沈星箩不去见他,他就忍不住想来看看沈星箩。

    之前知道她不在国内还能忍住,后来一旦确定她跟他在同一个城市,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走过他们来时的路,他就忍不住了。

    血液里每个细胞都在想她。

    可惜她不想他。

    盛和洲坐在墙角的位置,上半身隐在阴影里,周围来来去去的人,没人能看得清是他,舞台上更看不清,他可以在这个位置,肆无忌惮地看她脸上每一个表情。

    她弹贝斯时候没什么太大表情,只是明显心不在焉。

    盛和洲一看就知道她在分神。

    她在分神,可手下倒也一个音节都没弹错。

    宋明洋在他身边悄声问他“老板,咱们现在走吗稍后酒吧人多起来,我担心你会被认出来。”

    盛和洲眼皮都没抬,眼神都懒得给酒吧里的其他人,“不用管,等打烊再走。”

    宋明洋欲言又止。

    他现在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