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箩一直守在酒吧。
距离上次从盛家出来已经过去了五天,盛和洲说要来开车的也一直没来。
眼看过两天就是中秋。
而乐队的下一次演出在国庆两周后,时间还非常充裕。
沈星箩跟老三长谈了一次,她当天去节目本就是临时去帮老三他们的忙,但是她远离国内的摇滚圈子已经很多年了,再次进入这个圈子,不适感超过了重逢的喜悦,而且这个节目盛和洲还是嘉宾,她实在不想再遇见盛和洲。
她好不容易用了六年时间将她对盛和洲的所有挂念都切断,如果现在频频相遇,她之前做的所有统统白费。
彼时乐队在酒吧排练,小莫把架子鼓打出了震天响的架势,整个酒吧来回回荡的都是小莫架子鼓的声音。
老三回头吼了一嗓子,“小莫你先休息会。”
队长发话,小莫屁颠屁颠跑去休息摸鱼。
老三不解的看着沈星箩,“星箩姐,我都听他们说了,你以前是圈子里打得最好的鼓手,好不容易有机会再站在大众的面前,你又那么喜欢音乐,你为什么不打鼓了啊为什么要退出节目啊”
老三参加这个节目才知道沈星箩的过去。
她是北城人,曾经是整个圈子技术最好的鼓手,跟盛和洲江山还组了乐队,只是后来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出了国,江山返校当老师,盛和洲出道走红,他们的乐队分崩离析再也组不完整。
老三不能明白,他到酒吧不过两个多月,但是能看出来,沈星箩对音乐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她现在弹贝斯,在他们这个小小酒吧的舞台都是发光的,如此热爱音乐的人,怎么可能放过跟别人交流的机会。
老三是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天生一副好嗓子,可能是少数民族的民族天性,老三对音乐有极高的热爱,只要是能让他唱,他能连唱三天不带停。老三此生最大的愿望,能走红出专辑,或者考上北城音乐学院的研究生,真正的进入艺术殿堂之门,为了他的理想,大学一毕业,老三就从西南边陲省会来了北城。
来酒吧之前,他在一家西南菜的饭店里打工,靠着给客人伴奏和上菜养活自己。在饭店虽然能养活他,但是老三连一场完整演出的机会都没有。
他辞了职,从饭店出来,跟着乐队的来酒吧驻唱演出。
酒吧在上一个老板手里的时候,老三他们乐队只能拿驻唱演出的钱,当天唱完当天结算,碰上没有演出的时候,只能在宿舍复习干等。
直到沈星箩接手了这家酒吧。
玩乐队的人对乐队天然都有好感,沈星箩把乐队的人都留在了酒吧,包了他们的食宿,而同样的,他们在演出之外,还需要帮着酒吧做一些打杂的工作。
老三才算真的在酒吧定了下来。
在老三坚定的世界观里,既然热爱就应该做到极致。他不能理解,沈星箩那么热爱音乐,为什么要选择放弃
沈星箩一愣,看来她在圈子里重新现身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短袖,听到他问,她把右手竖起来,右手手腕上那个浅浅的疤暴露在阳光下,她笑了笑,“看见我手上这个疤了吗我几年前手上受了伤,当时伤了手筋,打鼓对我来说强度太大了。”
老三愣了。
他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件事,沈星箩手上长时间带着一串银色手链,他们没谁会刻意关注沈星箩的手,更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过往。
他很为沈星箩可惜。
从弹贝斯这么好就能看出来,其他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