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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前世·十七(2/4)
的趋势,这才骂骂咧咧地转身离去。

    「走吧,阿美。」

    「那是谁」

    「你暂且就叫阿美了。」

    我将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带回家,并没有真的打算收养她。

    能从残酷的花街里逃出来的人,本来就不会是乖顺的性子。

    熟悉起来后,六岁的小姑娘站在我面前,非常豪迈地告诉我,她以后会赚很多很多的钱报答我的恩情,她会变得和三井越后屋的老板一样有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要给我买个宽敞的大屋子,让大家都来找我看病。

    叽里呱啦说完了,她犹豫一会儿,又有些不服地问我,可不可以给她换一个名字。

    「行吧。」我说。「那你以后就叫阿福了。」

    那天晚上,小姑娘气呼呼地睡着了。

    小姑娘在我这里从正月待到来年初夏,在树上的知了呱噪起来之前,我替她找了一个好人家。

    愿意收养她的夫妇非常和善,家里条件也不错,在繁华的地段开了一家吴服屋,比我这寒酸的长屋气派多了。

    小姑娘喜欢漂亮的和服,喜欢铃音清脆的花簪,她会在那里过得很好。

    两国桥上的烟火今年也一样璀璨绚丽,盛大的夏天随着漫天降落的烟火正式落下帷幕。我将小姑娘带到她的养父母面前,一个人沿着街道走回去。

    「阿朝」

    走到半路,身后忽然响起急匆匆的脚步声。

    我告诉自己不能回头。

    「阿朝」

    那个声音喊着我的名字,好像幼鸟在啼哭。

    我转过身,瘦瘦小小的小姑娘被和服绊得摔了一跤,她忙不迭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朝我奔跑。

    她张开手,我下意识地接住她。小姑娘几乎是跌到我怀里,软乎乎的一团,抱着我的衣服死活不撒手。

    「阿福」

    我摸摸她的头发。

    窝在我怀里的孩子,像小小的太阳一般温暖。

    我忽然就明白了我的母亲为什么会为我取名叫朝日子。

    「阿福这个名字太土了。」她说,「你得给我想个别的。」

    我想了很久。然后叹了口气,说

    「好吧,荻子。」

    我想,我以后得多赚点钱了。

    吃饭时的碗筷多了一双,晚上铺开的被褥多了一份。

    小姑娘长得很快,从最初瘦瘦小小的一团,后来抽长成纤细明丽的少女。我依然开着我的医馆,只是每到傍晚就得出去找人回家吃饭。

    已经成为少女的荻子不知何时学会了爬树,但学艺不精,有一次从树上摔下来,折了几根骨头。

    我没有再让她爬树。

    她不理解我为什么忽然变得死板,我对她一向纵容,就算她想爬到天上去摘个月亮,我也只会给她递上梯子。

    她以前想读书,所以我送她去读书。寺子屋读完了,字都认识了,她还想继续读,但私塾没有先生愿意教,我就挽起袖子亲自上阵,教她读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诗词和经书。

    荻子被我惯得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这个町内的小霸王,连柴犬阿吉见到她都要乖乖夹起尾巴。

    不就是爬个树吗,她说。

    你的技术太差了。我告诉她。

    她愣一会儿,忽然大笑起来。

    你以前难道会爬树吗

    她在榻榻米上滚作一团,笑得乐不可支,过程中扯到伤势,哎呦一声,终于老实下来。

    我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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