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今天看来有些偏向青春伤痛文学的话题若是让从前的百里奚来回答,恐怕她会以一句“你从所有的事物中浮现,充满我的灵魂”作结。
十年过去,那时还在念初中的小姑娘翻遍了中外的典籍,从泰戈尔、济慈到聂鲁达,从顾城、爱伦坡到谷川俊太郎,七拼八凑,逐字逐句地揣摩,誊抄,只为了念给喜欢的男生听。
小刀,红瞳,轻佻,笑和欺骗。
百里奚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名为爱的东西,是十五岁看到[在我荒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这句诗第一个想起的人。
诗是聂鲁达的。
背着双肩包的黑发女孩,试探去牵走在身侧男生的手。夜晚烧烤摊的烟味扑鼻而来,掩映在香樟后的路灯闪闪烁烁,飞蛾落在窗台上,巷口雾气弥漫,树枝上悬挂着老式路牌,还有停靠的锈迹斑斑自行车。
她悄悄偏过头看黑发青年嘴角噙着的笑意,昏暗的黄色光线打在角落,皮影戏一样印在青砖墙面。
他手里还帮她拿着刚买的诗经,书皮封面上是“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突然下起小雨来,他们经过穿着雨衣的小孩子,经过穿着红色长靴的妇人,经过朋友家花团锦簇的院子,三色堇堆砌在石头边。然后天空露出一星半点的晨光,它们落在他眼里,暗红色的眸子像是点起了幽幽的火焰。
他有时看她漫不经心,有时又无比专注,在灰蒙蒙的街道里,就像注视着自己最珍贵的宝藏。
他的短发像是漆黑的深渊,眉毛轻佻像苍鹰最纤细的尾羽,总是带着捉摸不透的笑意。雨停了,屋檐下滴滴答答的水珠溅在台阶前,太阳快要露出头了,他回过头来,微微弯腰抬手遮住她的眼睛。
少女乖巧地闭上眼睛,听见青年清脆、上扬的,如同星夜般优美的声音,缓缓地飘散在空气中 “she aks beauty,ike the sun”
他的手指擦过发梢,她睁开眼,就看见玫瑰色的晨曦在地平线升起,整个世界的光芒揉碎在眼底,耳廓边浮动粒粒分明像银砂子的微尘,连眼角都带着金灿灿的朝霞。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神看光是好的,于是把光和暗分开。
神说,跳动吧。
于是扑通扑通,血液鼓噪,石破天惊。
他修长的手指轻柔缓慢地抚过她的黑发,温热的风吹拂脸颊。她之前认为,夜晚总过不去,白天也常常不来临,但当对方沁凉的气息钻进鼻腔,她便在自己的世界里,幸福地看着太阳升起。
然后,这一切终止在下个夏天到来之前。
青年像凝视情人般浓郁的红眸骤然熄灭了,像微风划过湖面的笑意也倏忽消失了,他的眼中藏着深深浅浅的雾霭,终年不散的雾气终于露出脸来,似玻璃平静无波。
“再见,我的小姑娘。”
他语气淡然,完全的理智,是根本没有陷入爱情的人类所应有的标志。
毫无留恋。
她的眼神黯淡,遥遥地看他消失的背影,没有再多说什么,一步一步独自踏上站台,忽然明白了原来之前那些都是骗人的。都是演技。
为什么当初决定接近他
因为他看起来如此孤独,就像自己。她看见他,就像看见另一个自己,如同镜面反射的成双人像。
世界离她远去了。
夜晚再度来临,她想起初遇时靠着小巷露出好整以暇表情的男生,他带着伤,抱着手臂挑起眉尾,远远接过她的面包,咬了一口后又皱起脸,有点可爱的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