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起的发绳断了,长发呼啦哗啦飘散开来,宛如一面旗帜。头发里的海水被吹干,汗水也滴在地上,竟前所未有的轻松。
好像我不是百里奚。
不是那个从小缺爱的孩子。
不是只会坐在地上自怨自艾的叛逆期学生。
不是仅仅活下去都要用尽全身力气的成年姑娘。
只是存在于宇宙的渺小个体。
太阳照常升起,月亮如影随形,星星布满夜空,于酷暑步入成年,金秋结识孽缘,凛冬接触暖融,阳春浅尝甜意然后,又一年盛夏,遇见另一个自己。
我听见旁观人群的惊呼,悉悉索索的议论,更有叫好声接连不断,余光扫到一台专拍特写的摄像机,飞快从前掠过。
40公里很快结束了,在放下自行车的置换点遇见了短发少女。
前面大概还有十个人。
随手在地上捡了根树枝把头发盘起来,我深吸一口气,胜负从现在开始。
吴玥终于回想起,她隐藏心底多年的疙瘩。
明明最初她们的体育成绩都一样,可后来百里奚一样一样地超越她,直到远远甩在身后。她代替去了市比赛,代替她拿了体育特长生的名号,却不珍惜拥有的天赋,随意挥霍,甚至选择毫无关联的专业,最后销声匿迹。
她总是看着她的背影。
每一步都像经过精密的计算,幅度恰当,腿部线条不失美感。平日喜欢垮着后背懒懒散散却在踏上跑道后如同出鞘的宝剑,脊背挺拔如松,周身气质突变,隐匿入环境中。
不得不承认的耀眼。
让人赏心悦目的光芒。
轻盈的步伐像在跳舞,每一步都如此简单,似乎没有完美尽头的工艺品,太阳打在背后,汗水折射出夺目的璀璨光点。
她天生就适合赛道。
生于斯长于斯的奔跑少女。
每一步都像踩在别人的心尖上,她跳起的每一瞬都闪闪发光。大概看见她这个样子的男人都会爱上她吧,毕竟连自己都不由心生向往。
渐渐的,眼前人的身影开始模糊。
如果当初我们没有分开的话真想继续和你并肩奔跑啊。
我持续着机械的动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吴玥从身边掉队了,周围的声音越来越远,心跳声振聋发聩,直到前方死死盯着的黑人少年也变成了闪烁的光斑,谁的喘息声被甩在身后,汗水浸湿的双眼只能看见一条亮晶晶的直线。
没有风,没有太阳,小腹的阵痛麻木。
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还有多久。只是每跑过一些地方,都有仿佛是响在另一个世界的欢呼,身体下意识地摆动,汗水顺着脸颊滴在跑道上,双膝发软,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上。
我努力仰起脸,挺直脊背,牵动腿部肌肉,继续奔跑起来。如果在这里放弃,那么,刚刚的一切都是白费力气,名为百里奚的家伙还不至于这么弱鸡。
想要证明自己。
没有人能遮风挡雨。
活下去本身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靠自己一个人找到方法很累。但是,如果成功了,那就是英雄。
缎带出现在视野内,终点还有等待良久的围观群众,记者架着摄像头对准这边。
“第一名是诶”
“是之前那个游泳倒一的少女”
“我去,什么情况”
小腹痛到极点,我又想笑又没力气,只得脸色发白地内心暗暗吐槽看来之后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狗刨式和游泳倒一了一边这么想一边加快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