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悻悻而散。
她那句声音不大,却被身后人听见了。
直到巩眉提醒他自我介绍,他开始用徐徐低缓的嗓音说出自己名字,目光好像还时不时地会落回她的身上。
或许是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都太深刻。
以至于一向几乎不跟同班同学说话的他,在课堂上打盹儿走神被老师突然提问,单人单座的他,第一次同她说话就是直呼她姓名。
他问她,老师讲到了哪里。
不知怎么,那个普通的下午,好像变得不再普通了。
他直呼而出的她的名字,好像也不再普通地成为吸引同学注意力的笑柄。
为他指出的那道题,好像也不再普通。
那时他们第一次说话。
前一天下午,她还因为被所谓隔壁班的班草追求,加之上个月的七夕节给她塞了礼物还宣传得沸沸扬扬,被一群女孩子不知多少次堵在了女厕所。
爬出窗后,满心怒意的她,在一众嘲笑声中,正好遇到了刚从教室出来的他。
不等他反应,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踮起脚,一手勾住他脖颈,吻住了他的唇。
她惶惶又胆怯地望进他冷淡的眼,嘴唇触到他的时,有种窒息迷乱的冰凉。大脑仿佛绽开了一朵带毒刺的花。
表情却如同抱着即将赴死。
她只得闭上眼,不敢去看他的表情。
那时她还没摘牙套,她紧张用力到钢丝勾破了她的嘴唇。
一股血腥味。
她只知道大家都说他因为打架被勒令禁止参加高考,不予毕业,他只能留级一年到她的班上。
全年级听过他的事的人,都很害怕他。
都说他很混蛋。
都说他不好惹。
于是如她所想,那些起哄的笑声,没多久,就渐渐消散了。
第二天他就同她说话了。
好像只是一个不经意,后来去想,或许是蓄谋已久。
因为第一眼见到他,不仅是她不自觉地看了她很久。
明明他也是。
那些年,他轰轰烈烈地路过她的青春。
她本该平淡无奇的青春,好像也变得不再普通了。
不再普通了。
脱离如火如荼的高中,大学就变得相当平淡。
这种平淡被横亘于他们之间的距离,又冲淡了不少。
她与他在一个偌大的城市的两端,每次见面需要坐很久很久的地铁,那时怀礼还在港城读医科大,偶尔闲下来会开车送她过去。
多数情况下是他们之间靠这趟地铁奔向对方,交换着奔向一个城市的另一端。
大二那年的冬天,她参加学校游泳社得了重感冒参加社团的事没有告诉他。
不是不说,而是忘了说。
那些年明明在一个城市,却生生成了异地恋。
这种“异地”的感受不仅仅是距离上,学校上,城区规划上的概念。
还有生活圈子。
对她和他而言都很陌生的城市。
他认识的人她不熟悉。
有次他手机没电了,他们学校周围发生恶性的无差别伤人案,她着急找不到他,辗转多方,通过同城的同学,去打听有没有认识的在他学校的人,问到与他同系的同学,花了很大功夫,终于联系到他。
得知他在理科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