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佟氏有些坐不住了,一来现在她还是庶妃身份,儿子没了,皇后之位也没了,心态本就有些炸,现在就一心想着皇上的宠爱。二来一个得宠的皇后和一个不得宠的皇后那完全是两回事,想想之前的元后赫舍里氏,这让她如何坐得住,想了想佟氏让人炖了一盅乌鸡汤给皇上送去,提醒皇上别忘了她。
皇上的确没有忘记佟氏,二月十一日孝康章皇后的忌日,皇上追忆生母孝康章皇后薨逝十五年,特晋崇阶,以昭典则。佟图赖著加封为一等公,妻觉罗氏封为公夫人。给与诰命,世袭罔替。另外又册封世祖乳母朴氏为奉圣夫人,顶帽服色照公夫人品级。
佟家以前只有一个三等子的爵位,这一下子变成了一等公,可算是小鱼变大鱼了。对于佟氏而言,这事自然是大喜事,可美中不足的是继承一等公爵位的是她大伯佟国纲,不是她阿玛佟国维。
可到底也是喜事,说明皇上心里有佟家,有她。
佟氏原本那颗提到嗓子眼的心,又落了回去,只要皇上心里有她,佟氏就满足了。至于侍寝,这点上佟氏还是理智的,有太皇太后盯着了,谁敢让皇上专宠。
作者有话要说s1满足某个小天使的心意,把德妃乌雅氏拉出来溜了溜
s2:昨天考据一个东西,我考据到凌晨三点,然后我庆幸我没有开四爷那一本,那一本开头就错了,原来雍正并没有将八福晋挫骨扬灰,也没有让她和八阿哥胤禩离婚。
因此,八福晋谋害弘晖的事情不成立,因为很多作者这么写,把我也绕进去了,升职记那本书我冤枉八福晋了,没有去严谨考据一番,昨天突然看见一个资料感觉不对劲,我去翻了翻史料,才发现问题。啊四爷那本开头要重写,想哭,嘤嘤嘤
上史料
清史编年雍正朝雍正四年二月初七日庚午条下曾有数语,“本月间,令允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所采纳的乃是永宪录卷四中的记载,而杨启樵揭开雍正皇帝隐秘的面纱中亦采信此言,遂信以为真,实乃大误矣。
综合目前看到的资料应当是这样的,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抄之上,故萧奭以为这是八福晋的最终结局。
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经亡故,他所面临的潜在的威胁已经彻底清除,他没有必要再去为难逝者的眷属,而徒招物议,使自己背上残刻之名。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篡逆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属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四保既系过继尼雅哈母之人,著仍留伊家。
上谕内阁
清史稿本纪九世宗本纪中有一段十二月庚申,王大臣请将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谕曰“阿其那、塞思黑虽大逆不道,而反叛事迹未彰,免其缘坐。塞思黑之妻逐回母家禁锢。其馀眷属,交内务府养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