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柴九和闻人朗。”明歌快速地说道,“他们估计发现这边有人了,不过不确定他们有没有认出我。”
她顿了顿,又自嘲道“不过对于柴九来说,估计区别不大。”
毕竟杀一个仇人是杀,杀一个陌生人也是杀。千万别指望变态会因为毫无利益冲突便心软留情。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胖子一边拆卡一边问道。
明歌手腕一抖,长鞭再次出现在手中。她另一手捏着那块碎玻璃片,沉默了一瞬。
“赌一把。”
高楼之上,风声喧嚣。
扎小辫的倒吊眼在天台架了把狙,正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
然而和明歌想象的不同的是,那把狙上面根本没有加任何辅助倍镜。
这枪是闻人朗最近从其他人那得来的,但为了压制柴九那过剩的精力和躁郁,以免他三天两头地闯祸惹事,他便把枪丢给了柴九。
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即便是这样,柴九依旧憋不住地想玩花样,硬生生地把狙给打出了冲锋的气势。
刚才他打了那么多枪,全部靠的是机瞄,甚至有时候连瞄都懒得瞄,直接凭着感觉随便开枪。
简直狂妄自负到了极点。
“那家伙怎么不飞了莫不是死了吧”柴九不耐烦地咕哝一句,抬手又是一枪。
远处那团黑影很快便瑟缩了一下,随即又拖着沉重的翅膀拼命往旁边挪动。
对于这个鸟人而言,原本还算神气的一双肉翅几乎已经看不出原本的形状了。
白天是进行光合作用的时候,丧尸们对人的攻击欲望都会相对有所下降。
更何况像鸟人这种已经有了思考能力的品种,更是懒得浪费进行光合作用的时间去捕杀两个人,费力又不讨好。
仗着可以飞的本事,它原本是找了个制高点休眠光合,可偏偏它运气不好,撞上了柴九和闻人朗。
后者对它的物种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前者则是看上了它的翅膀,故意把它当靶子用。
“”
鸟人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落到这个地步。
它虽然不算不上是武力值最强的,但对于普通丧尸来说却也是威慑力十足的存在,甚至于那些普通人在他眼里都像是随时可以捏死的蝼蚁就像它现在落到了柴九手中一样。
每一次它都以为自己要死了,对方却总有办法避开致命点,一枪一枪地让它更加绝望。
粗砺的黑皮上被子弹射得千疮百孔,有不少子弹卡在了骨头上或是钻进了皮下肉里,凹凸不平血肉模糊,甚至于每挪动一分,鸟人都要重重地喘上好几口气。
但偏偏柴九这人的喜好一向变态,鸟人的翅膀让他觉得新奇,他便只盯着那对肉翅下手。
越是血腥的场面便越是让他兴奋,那鸟人越是拼命挣扎,便让他越发心神荡漾。
不用再担心像狗一样被铐上链子,也不用再为了一口面包就被推进笼中与野兽搏斗,不用担心奄奄一息的时候被赌输的观众谩骂欺凌现在他也能掌控别人的生死
这种凭借着绝对的力量为所欲为的感觉真是棒极了
一想到这个,柴九便难以遏制地激动起来,他难得地扯了扯嘴角,嘻嘻地笑道,“快跑起来啊,小鸡仔”
然而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鸟人身上渗出的血越来越多,动作也越来越迟缓。
柴九面无表情地看着视线中那团黑影蠕动,指节不耐烦地敲打着枪身,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