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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零食!(1/3)
    十二章

    母子俩斗嘴的时间,苏禾禾已经用干辣椒丝和花椒炒香,倒入提前炸好的花生粒儿,少许盐,糖,再撒上她自制的五香粉,麻辣香酥花生也大功告成了。

    看着手巧能干的外甥女,蕙质兰心都不足以形容。

    这样的容颜,将将二十的年纪,女人最好的盛华,却败在二嫁上头。唉

    想到今天大比武,下边驻地的连排军官来了不少,很多家属会在这些人里给女儿相看。

    自家外甥女除了离过婚,比那些人家的女儿强多少倍都不止。万一有哪个不惧世俗流言能慧眼识珠的,禾禾的好日子就来了。

    她也知道外甥女轴,直说她肯定会拒绝配合。只做不经意的,“禾禾,晚上穿好看些,省得别人还当你真是小保姆了。”

    自己身上的小保姆标签已深入人心,再解释也没人信。苏禾禾相信大院里没人会考虑她做结婚对象。

    可大姨却为这个心里一直下不去,免了被相看的烦扰,苏禾禾也乐得让她高兴些。

    而且这里人以为的好看和她觉得的好看是不同的,苏禾禾觉着自己可真是个小机灵。

    “行,我穿我那件红毛衣,大姨你看行吗”

    “行,就穿那件。穿红显得你细白细白的,不知有多好看。再配上那条黑的背带裤子,说你是女大学生人家都要信。”

    北方春迟,明天就进入五月了,还是乍暖还寒,早晚更要穿着稍厚些。

    那件细毛线织的平针红毛衣娃娃领红毛衣是原苏禾禾的心头好,是梁景文假日回家时时要穿的。

    人人都是黑蓝灰的时代,一抹亮红确实是这里人眼里最美的颜色。这时的姑娘媳妇要有件红毛衣,那是人人羡慕的存在。

    后世来的苏禾禾却觉着太辣眼睛了,叫一个崇尚高级灰,认可黑白最简约高贵的人接受这个,真的是不可承受之重了。

    也因此,这件毛衣曹大姨几次然她穿,都叫她以干活不方便为由,果断拒绝了。

    而今天为了让自家大姨高兴,也是为了扮丑去,苏禾禾决定牺牲一下。

    红毛衣加黑色的背带裤,脚上是黑色小牛皮鞋,也是原苏禾禾的压箱好物。

    全给招呼身上后,对着镜子,红衣黑裤,再两条垂下的麻花大辫子,苏禾禾只能想起那首古早的歌春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她是小芳本芳没跑了。

    实在不能直视,苏禾禾还是把辫子拆了,辫了条松些的辫子,拿剪刀在耳变两鬓剪出几缕碎发。嗯,虽还没跑出小芳的范畴,可已是她可以忍受的改良版了。

    打扮好下楼,曹大姨和刘少睿的眼神都亮了,两人一致说好看。

    果然时代不同,审美大不同啊

    汝城军区是十大军区的前三位,规模和建制之大就可以想象了。

    大院里的大礼堂足足能容纳一千二百多人,开大会,放电影,文艺汇演,都是在这里举行。

    可对于这么大体量的部队大院来说,一千二百人的大礼堂只家属们就装不下。

    所以每到放电影有演出时,票都是按家庭级别发放的。家里孩子多的,都是要抓阄或是轮班来的。

    刘望山这个级别,家里也只有两张票的名额。当然这也难不到他们,周围都是差不多的人家,特别是孩子们都当兵走了的人家不少,谁家去要张票就好了。

    这不,都不用他们自己去问,旁边孙志武昨天就已给送过来一张票。他家他爸拿回来两张,他是文工团的,虽因为感冒嗓子坏了没有表演任务,却是可随意入场的。家里剩余的一张票就叫他给了刘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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