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傍了大款,好好的穿别人不要的衣服干嘛
灵歌抱胸,挑了挑眉“原来是有钱人家的千金,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他现在无业吧。”因为准女婿太有钱了,他就从驾校辞职了,现在正和叶母在国外旅游。
书颖这么说,被灵歌理解成是谦虚低调的说话,灵歌以为他们家坐拥众多资产,已经不需要工作。
既然是家里有矿的女孩,灵歌不再用衣服来做诱饵,笑道“你爸爸是谁也许我还认识呢。”
“一定不认识,我是外地来的。”
灵歌心想外地来的,那就方便下手了。
“其实我也是外地嫁到这边。我爷爷那辈去了台湾,父母去了美国,我一个人来上海遇上了我先生。”
乔墨三在清末时最后一次与白长卿交锋吃了大亏,之后他隐藏行迹不敢贸然挑战白长卿。建国之前去了台湾,所以白长卿几十年也没有他的一点消息。
“那个年代去美国的,应该是名门。”书颖脸上挂着笑,心底不以为然。
灵歌拉着书颖的手,笑道“我是一名珠宝设计师,最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能带给我很多灵感。下回一起喝下午茶吧。”
书颖盘算一下,道“那得周末才行,就怕真到周末了,王太太交际圈太广,想不起我来。”
“不,不,我交朋友只看缘分。”
书颖出了公馆才松了一口气,幸好灵歌没有当场动手。如白逸衡所说,入世生活的妖也不能乱来,现代的法制力量比古代强大得多,做案露了马脚对她没有好处。
回去的路上,闵若依看着书颖的目光很复杂,说“san,你真吓我一跳,这个王太太不好得罪的,王家那真是老牌名门了。”
书颖切一声“有多老”能跟大白蟒一样两千多岁吗
“王家在香港、东南亚都有很多产业,虽然是航运起家的,但是现在涉及金融、投资、文娱、地产,总资产不下于赵家。王总遇上王太太是老房子着火,快五十四岁的人了,娶了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但是谁让他这么有钱呢”
闵若依背后也难免说起八卦,书颖淡笑道“五十四岁也不算很老吧。”
“若是你,你愿意嫁给老男人吗”
书颖暗道我男朋友比王总不知道大了多少岁,五十四岁真不大。
闵若依看她的神情,不禁暗道难道她也是那种傍有钱的老头的年轻女孩子那我是不是得罪她了
“那个,其实真心喜欢,年龄不是爱情的鸿沟。”
书颖点了点头“就是呀我男朋友大我很多,但我们真的是爱情。”
闵若依暗叹果然如此我刚才怎么就口没遮拦的,希望她不要放心里去才好。
这时候闵若依看书颖的目光有一分异样,越看越觉得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书颖根本不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而是傍上有钱老男人的暴发户。
闵若依心里虽然因此看低了书颖几分,但鉴于书颖背后的老男人的财势,她不会当面说。
闵若依轻轻摸了摸这辆法拉利的真皮座椅,这工业结晶的享受,再看看叶书颖那张青春洋溢的脸。
年轻姑娘要得到物质是要付出代价的红颜娇美,不能尽情享受青春的朝气,却要忍受老年人的暮气沉沉。每天醒来时,要对着一张鹤发鸡皮的“爷爷脸”,陪这样的老年男人睡还要装作遇上真爱的样子。
这件事不是一般的难度,闵若依觉得自己就做不到。
她忽然对书颖生出了一种另类的佩服之情对自己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