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侄儿还小呢,得好生教养,未来才可期。
陆繁星深沉的说道“甭管怎么说,家姐始终是我的血脉亲人,我得帮亲不帮理。”
刁秀秀点头“奴家了解了,那公子,有什么是需要奴家做的吗”
“那个我提一下意见啊,秀秀你别奴家奴家自称个不停,我挺不习惯的。要不秀秀你,跟着我一样,自称我”
这话一出,刁秀秀直接愣了。
“公子这要求,好出乎我的意外。”刁秀秀垂目,语气婉转的说“从我记事以来,遇到的形形色色的男人,都挺瞧不起女子的。很少有男子,会因为一句奴家的自称,而感觉别扭。”
“你和我同等,为何要自称奴家奴家难道还是好词儿不成”
自然不是好词儿。
奴家的奴字,就是奴婢,奴才的意思。
这样的自称,本来就带着贬低性。陆繁星不喜欢,所以直言不讳的指出。没曾想,倒让刁秀秀感官复杂。
怎么说呢,反正刁秀秀对于陆繁星的印象越发的好。
其实陆繁星同样也是。
陆繁星不是单身主义者,很多时候在不同的世界,选择单身一辈子,不是不想找而是没有找到合适的。
要是遇到合适的,陆繁星肯定选择结婚。
而在东汉末年,老实讲,陆繁星给自己的定位是谋士,而不是武将。所以妻子是会娶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不要拖后腿的。
陆繁星不希望自己出卖智商帮助侄儿的时候,还有妻子跑来拖后腿。
所以真心的,陆繁星是真心觉得刁秀秀不错。
就是吧,不知道陆繁星知晓刁秀秀其实就是那个玩转了美人计,将董卓和吕布当成二狗子一样糊弄的貂蝉,会有什么反应了。
估计会高兴吧,毕竟这个世界上的男人,真的很少有不喜好颜色的。
一见钟情始于见色起意,饮食男女,对一个人的好感始于颜色,十分的正常。真的,超级正常的那种正常。
很快,马车行驶离开了河内郡。也不知幸运还是不幸运,路上的时候,马车与骑着高头骏马的吕布擦身而过。
吕布有些疑惑的回望马车,等马车彻底消失在视野之中时,才开口说“奇怪,某怎么觉得车上那小娘子很熟悉。”
吕布其实是刁秀秀的邻居。也不是。这么说吧,吕布小时候曾和刁秀秀做过邻居。那是刁秀秀他们一家子刚逃难来并州的时候。
那时候吕布还没有随母亲离开小村落,对小年龄就长得玉雪可爱的刁秀秀十分的亲近,超级有大哥哥的做派。
只不过后来,吕布随母亲搬走了,自然本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猛地切断。哪怕再次正儿八经的相遇,估计刁秀秀都不太想得起吕布是谁。
哦,不,或许刁秀秀是知晓的。
这不,等看不到那骑着高头骏马的伟岸身影后,刁秀秀才转而开口对陆繁星道“刚才那人是飞将。”
“飞将什么飞将”陆繁星有些疑惑的问。
刁秀秀“飞将吕恩侯,并州刺史丁大人收的义子。”
“哦 。”陆繁星不怎么在意的说“他很厉害吗”
刁秀秀“自然是厉害的。”
陆繁星“看来以后我得勤加练习武艺了。”
刁秀秀“”
“是不是很疑惑”陆繁星笑眯眯的问“为什么我要说,我需要勤加练习武艺了。”
“公子会武”刁秀秀诧异满满。
陆繁星“现在各地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