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第一次开车顺着长长的公路接近塞门圣山时,远远的,她就被这座遮天蔽日的钢铁丛林震住了,并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冷酷感和压迫感而心神动摇。
而且,这里常年都在下雨,哪怕是在它仅有的几个艳阳天里,那高悬天上的太阳也会被直入云霄的钢铁建筑所遮挡,住在这座城市的人几乎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太阳。
更何况,这里的人们总是来去匆匆,工作也基本都是埋首电脑和机械,凡是需要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大多都被人工智能所取代了。可机器到底是机器,即便它们再如何像人,也都不过是被设定好的程序而已,冷冰冰的,完全没有人情味可言。
也因此,每当路过塞门圣山时,菲奥娜都会尽快离开、前往下一站。
“不过对于塞门圣山的人来说,一切或许都不一样吧。”菲奥娜说,“我曾经遇到过一些出身塞门圣山的货车司机,还有一些第六区的人。很奇怪的是,这些人不但不觉得这里非常冷漠,反而对这座城市十分自豪”
明明对旁人来说,塞门圣山的一切都与这些底层人无关这座城市的繁荣昌盛,或许可以归功于女王的英明统治,或许可以是因为首相的勤劳工作,当然还少不了戈顿集团的经营耕耘,以及高科技产业公司及其中各种技术人员的艰苦付出,等等。
无论如何,这些总归与司机和第六区这些不会被人看见的“人”有关。
可就是这些不被看见的人,却出乎意料地爱着这座城市。
杰米目光盯着泡面桶上袅袅升起的热气,漠然道“正因为这些她们是不被这座城市所爱着的人,所以她们才要越发去爱这座城市。”
就好像在一个大家庭中,最容易养成付出型人格的,并不是最受宠的那个孩子,而是最被忽视的那个孩子。
又好像在社会中,越是被主流所排斥的小众群体,越想要获得主流的认同。
菲奥娜露出了些惊讶的样子,而后很快摇头“可能也有这个原因吧,但我更相信这是因为爱。毕竟人们总是会更热爱自己的故乡,不是吗”
“爱什么叫爱”杰米冷笑一声,“一颗会被激素所支配、被菌群所影响的大脑,谈什么爱人类所产生的一切情绪,都不过是一种盲目愚蠢的冲动而已,将这种冲动命名为爱,自我欺骗,自我感动,并为之讴歌赞颂你不觉得这些很可笑吗”
菲奥娜侧头,仔细想了想,刚想要开口说些什么,但很快的,两人面前的泡面泡好了,于是这一次的闲聊便也就此打住,接下来两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也很快分别。
杰米与菲奥娜的第二次相遇,是在半个月后。
那时候的杰米,其计划与布置已经将近尾声,只差最后一步,就能将这个令他恶心的世界彻底终止。
而就在行动的前一天晚上,杰米又一次遇到了菲奥娜。
就如同两人的第一次相见那样,菲奥娜依然是一副健谈的模样。
她主动与杰米搭话,并提到了上次两人谈论的话题。
“其实你说的很对,人类的认识和自我控制都是非常有限的。”
菲奥娜说。
“人类眼中的三色视锥细胞能让我们看到数百万种颜色,但不到我们手掌大小的蜂鸟却能看到紫外线的颜色,这让我们人类在蜂鸟面前如同色盲;人类能听到的声音频率范围一般在20赫兹到20000赫兹,这样的范围就连城市里随处可见的流浪猫都比不过。
“并且与此同时,我们的大脑又会被无数种因素所影响。人们的口味变化,会受到肠道菌群的影响,你以为你最喜欢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