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说诗词戏曲的,还是说科举的,亦或谈论法律的,反正都绕不过秦德威,也就带上了府衙最大的那个人和他儿子。
应天府府尹二公子江存义正坐在推官厅,与何推官说着话。
在衙门体系里,推官与别的佐贰官不同,是具有独特分量和地位的官职。
虽然推官级别不是最高,但逼格比其他佐贰官要高半筹,等同于县衙正印官知县,是新科进士的初始授官之一。
推官主要负责刑名事务,这点看过奋斗在新明朝的都知道。江二公子坐在推官厅,嘴里说着秦德威,其用心昭然若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何推官在府衙的工作和秦德威在县衙的工作性质是差不多的。而且县衙的案卷一般都要上报到府衙汇总,府衙推官也是县衙刑名事务的垂直指导上级。
当初为了刑名公事,秦德威作为知县幕席,还代表冯知县到府衙拜访过何推官。这也是幕席的作用之一,官员本人不方便乱串门,有时就得靠幕席代劳。
所以何推官对县衙情况远比江存义要了解,甚至对秦德威文人嘴脸之外的另一面也比大多数人都了解。
只听江二公子愤怒的说“所以就只能任由姓秦的诋毁家父,我们竟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就算他当面指着家父鼻子破口大骂,也是无罪的”
“论理就是这样。”何推官也无奈的说。
如果秦德威是个没有任何背景和才华的、默默无闻的普通少年,那谁还会在乎法律规定你江二公子自己就能抓起来打了。
可秦德威他也有人脉,又刷出了惊世骇俗的天才名声,还是个比较敏感的县案首,对待他就得按照法律来了。
“这是我大明律例的疏漏”府尹公子忍不住控诉起法律不公,“竟然让这等刁钻恶棍逍遥法外,不受律例约束”
何推官作为一个老刑名,只能感慨着说“律法从来也不是万能的,永远会有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游走在律例条文之外。”
列祖列宗钦定各条大明律例的时候,绝对想不到能有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只靠瞎几把猜测,就敢在公开场合,大放厥词的非议三品大员科举不公。
而且居然还能造成实质性的恶劣影响,严重干扰到了嘉靖十年应天府府试和南直隶乡试的筹备工作,最终还不用承担责任。
除非上奏九重天,请皇帝亲自降下天雷劈了小学生,那大明律例现有条文还真管不了。强行去管的话,那不就是文字狱了吗
江存义极度不甘心,挖空心思又想到个路子说“事在人为,一定有办法子不教父之过,幼年犯错,可以追究父亲管教责任”
何推官更加无语,敢情你江二公子狂妄自大到如此地步,连对手家里是什么状况都不明白难怪你干的出砸别人家门庭的蠢事。
就想问一句,你江二公子去哪找秦德威的亲爹啊你就不知道大明律法判例对此也有规定
失踪三年以上人口,家人与失踪人口就没有法律连带责任了,原配妻室也可以经县衙批准改嫁他人。
再放飞一下思维,假如代替秦德威担责就能当他爹,信不信南京城里会有一大波有头有脸的人物,愿意跳出来扛下这个责任,你江二公子想去处罚谁啊
“既然没有父亲,那他还有母亲在”江存义丧心病狂的说。
何推官愕然,你江二公子这是失心疯了吧
我大明官方价值观是倡导名教的,为顾及妇女名节脸面,刑厅一般不会传唤妇女过堂审问。再说父系社会里,母亲和父亲的法律责任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