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玛说得没错,这些蛊虫不是一般的凶。
它们不仅在咬中猎物的瞬间就能寄生后代,外凸的鳌钳上还能分泌一种未知的酸液,连骨头都能消融。
此刻,火圈外围就倒着几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被无数甲虫淹没,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着。
这些六处外勤,虽然不算杜蔚国的麾下,但终究是帮他办事,才落了个尸骨无存的凄惨下场。
于情于理,于公于私,他都得为这些人讨个说法,揪出并弄死幕后黑手。
此时,火圈有多处火势变暗,虫潮立刻悍不畏死的硬趟着余焰,踩着同伴的尸体,朝杜蔚国漫卷过来。
杜蔚国当然不会跟这些虫子纠缠,他的心念一动,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卫,卫斯理先生,您回来了”
听到动静,帕玛战战兢兢的起身,他的声音抖得很厉害,杜蔚国匪夷所思的速度,吓到他了。
“帕玛,人已经找到了,你下山吧。”
杜蔚国夜枭般从天而降,稳稳的落在他的身前,把一个小鹿皮口袋塞进了他的手里。
口袋里装的是金砂,分量不多,也就半斤左右。
可别小看了这些金子,天竺目前经济混乱,官方发行的卢比信誉极低,要不是有英镑帮着托底,早都崩盘了。
即便如此,很多地方都采用最原始的以物易物方式进行交易。
而全境流通的硬通货,除了美元,英镑,就是黄金了。
这袋金砂,按天竺当下的黑市价,大概能兑换5000英镑,1万美元左右,足够帕玛生活很久了。
甚至不沾赌毒的话,以天竺低廉的生活成本,都够他潇洒的过完下半辈子了。
帕玛的手上一沉,先是微楞,随即立刻意识到这是什么,还飞快估出了具体价值,顿时惶急道
“卫斯理先生,这,这太多了狼帮已经给过”
别看帕玛是个听见特长者,他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好,日常中,也没有什么施展能力的机会。
另外,他被狼帮圈养了,就算想找活赚钱,也没人敢用他。
狼帮那些既贪婪又吝啬的土鳖,根本就没意识到帕玛的真实价值,用到他的时候,就给点钱粮,用不着的时候,连管都不管。
比如,这次让他带杜蔚国进魔雾山,就给了他几百斤米,十几斤腌肉,还有些许烟丝咖喱啥的。
狼帮其实很少能用到帕玛,有时候几个月,甚至大半年都用不上。
所以,帕玛也就勉强混个温饱,或者说饿不死,否则也不至于跟条细狗似的。
杜蔚国不以为然的打断道
“没事,你拿着吧,先把家里安顿一下,吃点好的养养身子,等我处理完事情,会派人接你。”
顿了顿,他又补了句“帕玛,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一听这话,帕玛噗通一下子跪了下来。
“多,多谢卫斯理先生,不,多谢老板赏识,我必定全心竭力的为你工作”
帕玛眼盲心亮,一点不笨,知道杜蔚国看上了他的本事,想用他,他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都说良禽择木而栖,帕玛有个有本事的有心气的,当然也想换个好东家。
杜蔚国的真实身份,他并不清楚,不过看狼帮三孙子一样的谄媚态度,肯定是个不得了的大人物。
至于本领,帕玛也心里有数了。
别的不说,光是700多斤的体重,能无声无息的走路,然后爆发的时候,快得跟闪电一样,就足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