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回乡种地,不愿意再接着在工坊干活。
这刘姓雇主就不干了,他觉得他有理,这签署的明明是长期契约,应该按照奴仆论,这些人应该算他的义男义女。
但是这些人就是来打工的,怎么可能承认自己是奴仆,然后刘掌柜就拿出契约,上面可是写明了,要是没有干到年限,那么要赔偿违约金。
这违约金一算,好家伙不仅这两年干活挣的钱要全部吐出来,还要到给刘掌柜很多钱。
这些人算是被刘掌柜吃的死死的,只能继续为他打工,反正长工十年,干完再走就是了,这些人也没有想着报官什么的,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嘛
但是刘掌柜显然不满意这些人干完就走,他一开始就是奔着买奴仆去的,所以才给这么多工钱,现在这些人一闹,想走那算是撕破脸了。
刘掌柜很直接的降低了工钱,当然刘掌柜也不敢违法,那就按照大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来发。
这一下子这些人不干了,这接着干可以,但是这工钱那么底凭啥
刘掌柜也硬,不想干可以走,只要把违约金缴纳了,你们爱哪哪去。
要是还想要当初那么高的工钱,那你们就必须签订义男义女契约,变成他刘家的奴仆,要不然就这么多
有些人是宁愿拿得少也不愿意给人当奴仆,但是有的人确习惯了,反正社会氛围就这样,刘家平时对待奴仆也不错,而且刘家这两年也没少挣钱,看着也是越过越好。
而且刘掌柜许诺的条件还非常好,签个协议打一辈子工而已,也没啥。
所以不少人最后熬不过刘掌柜,干脆签约了。
刘掌柜这欺负人欺负得利了之后,顿时觉得自己能够支配这些人的一切了,这纺织工坊嘛,女人比较多,所以刘掌柜只是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有人是会认命,但是有人不会,例如某些接受过新学小学教育的人,始终被朱慈烺保护好的孩子,他们对于大明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着希望,
然后刘掌柜就被告了,然后当地官员对于这件案件就比较头疼了。
虽然这些人状告刘掌柜是诱骗这些人签署的协议,但是契约上没有体现出来啊,但是刘掌柜的整个契约都是正常的,而且全程不违法。
所以这些人到底是按照义男义女算,还是按照雇工算还是按照家中子孙后辈算那可就量刑的标准就是大问题了。